① 广州如何查找个人房产信息

可以去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和各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的档案专利用属窗口均可办理。

同时各档案利用窗口均设置了自助查询机,提供自助打印个人(家庭成员)名下3套以下(含3套)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的服务。委托代办的需持相关委托证明到档案利用窗口取号办理。

② 广州如何查找个人房产信息

广州市查询个人名下房产信息是到广州市或各区的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查询需要带身份证,而且只能查询到本人的房产信息。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地铁3、5号线珠江新城站、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附近),坐地铁3、5号线到珠江新城站,在A出口出站后转右,过了地税局、先烈东路小学珠江新城校区之后转左,见到广州银行、交通银行之后就到。

广州市海珠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海珠区宝岗路45号(南北广场、邓世昌纪念馆、海珠区公*安*局附近),坐车的话,可以坐250、270、244等公共汽车在宝岗大道中下车,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旁边的横路直入,见到建设银行之后就到。

广州市荔湾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所:地址:荔湾区芳村浣花路浣南街5号。坐车的话,可坐91、69、70、207、1等公共汽车,在浣花路站下车,下车后沿广州银行芳村支行旁边的浣南街直入50米就到。

广州市天河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所: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天河区*政*府、天河公园西门、113中学东方校区附近),沿天河公园西门对开的东方三路直入200米就到。

广州市白云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机场路与远景路交界处,白云区*政*务*中心二楼。坐268、244等公共汽车在“白云*政*务*中心站”下车,就到。

③ 外地户口买房 广州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怎么开

广州市的个人名下无房产证明是到各区的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开具的。带个人的身份正原件加复印件1分,唰卡交40元就OK。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地铁3、5号线珠江新城站、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附近),坐地铁3、5号线到珠江新城站,在A1出口出站后转右,过了地税局、先烈东路小学珠江新城校区之后转左,见到广州银行、交通银行之后就到。

广州市海珠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海珠区宝岗路45号(南北广场、邓世昌纪念馆、海珠区公*安*局附近),坐车的话,可以坐250、270、244等公共汽车在宝岗大道中下车,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旁边的横路直入,见到建设银行之后就到。

广州市荔湾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所:地址:荔湾区芳村浣花路浣南街5号。坐车的话,可坐91、69、70、207、1等公共汽车,在浣花路站下车,下车后沿广州银行芳村支行旁边的浣南街直入50米就到。

广州市天河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所: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天河区*政*府、天河公园西门、113中学东方校区附近),沿天河公园西门对开的东方三路直入200米就到。

广州市白云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机场路与远景路交界处,白云区*政*务*中心二楼。坐268、244、286、810等公共汽车在“白云*政*务*中心站”下车,就到。

广州市黄埔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泰景中街(地铁5号线大沙东站)

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东兴路18号

广州市花都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秀全公园对面,花都区人民医院附近。

④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公时间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办公时间是:
星期一至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星期五、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不办公

⑤ 广州的房产证号一般开头是什么

广州市最新版(12版)的房产正编号,都是”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开头,中间有10个阿拉伯数字,以”号“字结尾的。如下图所示:

⑥ 广州市房产证查询要怎么查

  1. 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回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答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 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⑦ 广州市房屋产权(初始)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目前全国房屋产权到场执行的是建设部颁布的《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章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
第一节所有权登记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要旨】新建房屋申请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是指对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是房屋权利的第一次登记,对其之后物权变动具有原始根据效力。本条规定既包括本办法实施后申请人依法建设的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也包括本办法实施前,申请人已依法建设但未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以及虽曾申请登记、但登记机构未予核准登记的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初始登记提交的材料分为以下部分:

(一)申请人填写的登记申请书。登记申请书是申请权属登记时要填写的主要表格,申请表用来说明产权人情况和房屋状况,由申请人填写,也可以请人代写。不管是否亲笔填写,申请人都要在登记处登记时在登记表上签名,以示真实。委托他人代办的,登记表由受委托人签字。权属登记程序应当由登记申请人启动,申请人所填写的登记申请书,表明了登记申请人向登记机构提出了登记的请求和申请登记的事项。《物权法》要求登记机构“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为便于登记机构日后举证,也可以在登记申请书上就有关登记事项已询问过申请人作简要的表述。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提出的登记申请,并不是以询问情况来决定是否核准登记,而是以当事人提供的登记原因文件是否齐全及合法来确定。对不同的登记事项、不同的情况,询问的内容也有不同。因此,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来处理:一是在登记申请表上设置询问栏,预设少量的常见的问题,由申请人在答案中选择是或否,如有对需要询问的其他问题,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必要时也可以记人询问栏,然后由申请人签名。二是不设询问栏,也不固定询问的问题,只在登记表上统一注明“已就登记有关事项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登记机构就有关事项向申请人进行询问后,由申请人在其后签名认可。这样做,既达到了询问的目的,又使登记申请表的填写大大地简化。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境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护照》、有效军人身份证件等(《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学员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港澳同胞的身份证明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的身份证明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经确认的身份证明;外国人的身份证明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但户口登记簿没有当事人的相片,因此,一般还应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贴有相片的证明佐证。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广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宅基地使用证等能够证明土地使用权属于初始登记申请人的其他证明材料。本节主要规定的是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登记,因此,这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指的是国有土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在《办法》第四章“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中单独规定。以往,建设部对此的规定是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来源证明,考虑到《物权法》将建设用地使用土地的权利已改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办法》对此提法与《物权法》保持一致。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还包括了土地管理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我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以后,相应的土地管理机构和管理办法是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在这以前,有很多的土地是由当事人通过购买、继承等方式取得。土地公有后,这些权利人以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一律要求房屋所有权人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显然是不合适的。只要土地管理机构能书面证明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也有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应是可以予以登记。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认房屋符合城市规划的凭证。一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二条的规定,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一般是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建国初期直至上世纪70年代,是由地方政府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向建房者发建筑执照。近几年来,由于有关部门加强了建设和规划的管理,在建房者开始施工前,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副本,在副本上注明该副本不作为权属登记的依据,待房屋竣工时,经过验收认定是按规划部门批准的要求施工的,才发给正本,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正本申请。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关于临时建筑许可证的间题。临时建筑是政府规划国土管理部门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而批准建造的。一个城市的规划从制定到具体实施,要有一定的时间,利用这一时间的间隙搭建临时建筑,可以充分发挥土地的作用。临时建筑在建造时,已规定了使用的期限,即临时建筑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前拆除。按现行规定,临时建筑不能登记产权。临时建筑不同于违章建筑或违法建设,是合法建造的,虽然不能登记产权,但在遇到房屋拆迁时,如这一临时建筑还未超出规定的可以保存的期限,拆迁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要求登记申请人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主要用以区分房屋与在建工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登记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房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不再由政府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因此,申请人应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应文件予以备案的证明。居民自建的民宅,并不一定能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竣工验收报告的备案,对此可由建设单位出具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物权法》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面积等必要材料。房屋图形、房屋面积都是房屋登记的重要信息。房屋图形测绘、房屋面积的计算需要通过房产测绘来完成,通过房产测绘报告来体现。按《房产测量规范》关于“房产面积测算”的规定,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因此,房产测绘报告应由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机构提供,按建设部、国家测绘局联合颁发的《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测验局令第83号)的规定,房产测绘的施测单位应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载明房产测绘业务的《测绘资格证书》,并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七)其他必要材料。简单地说,“其他必要材料”就是核准某一登记事项所需要而登记办法没有直接规定的登记文件。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必要材料”,并不是随意要求当事人提供,对哪种登记应提交哪些登记材料。登记机构要通过文件的形式予以确定,并在登记受理处予以明示。以方便登记申请人,并避免引起争议。一般从登记实践来看,初始登记时应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主要有:(1)被代理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未成年人的房屋登记《办法》已作了规定),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证明被代理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和监护人身份的证明。(2)委托书:在委托代理时,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为其代办权属登记申请的文件。(3)施工许可证:《办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几种情形中,包括了“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这一情形,因此,按《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应该提供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人应予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99年10月建设部令第71号发布,2001年7月修订)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另外,实践中有些地方还要求提供用以说明相邻房屋墙体归属的墙界表。

⑧ 广州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先要去哪呢,有多少种方法

房屋过户首先要看是哪种类型的过户。
房屋过户分为继承过户,转让过户,二手房过户以及商品房过户。
继承过户流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点赞)。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地产继承过户的费用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⑨ 广州房产证查询

查询房产证只能到各区的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只要知道房产证的准确地址,业主的姓名就可以查询,查询时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费用系40元(若该房产有抵押的话,就系70元),刷卡缴费。

查询房产证这个业务的准确名称叫:查册。

各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坐地铁在3号线和5号线交汇的珠江新城站,在B1出口出站后转右,经过先烈路小学珠江新城校区之后转左,直行1分钟见到广州银行、交通银行之后就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就系在两间银行的楼上。

广州市荔湾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所:浣花路浣南街5号,坐277、207、70、69、91等路线的公共汽车在浣花路站下车,见到广州银行后,沿广州银行旁边的浣南街直入,1分钟就到。

广州市海珠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在宝岗大道南北广场后面,邓世昌纪念馆附近。坐车的话,就系坐250、270、53、243等在宝岗大道中落车。

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在远景路与机场路交界处,坐车就系坐268、244、280、810等公共汽车在白云政务中心站下车。

天河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在东方三路,即天河区政*府附近,天河公园西门对住的果条路直入。

番禺区就系到市桥东兴路的番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