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常住人口登记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有的,属于国家统计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❷ 外来人口登记率怎么算

这个问题提出在{婚嫁}类别里,“登记”应该指的是“婚姻登记”吧。那就用在当地注册结婚的外来人口除以法定婚龄以上流入人口总数。

❸ 户籍部门的人口登记信息法律效力纸质户口簿的法律效力《出生医学证明》与纸质户口簿的关系

户籍部门的营口登记信息法律效力。直指户口薄布的法律效力是的。

❹ 人口普查按什么原则登记

人口来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源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对人口普查资料的搜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价、分析研究、编辑出版等全部过程,它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4)人口登记法扩展阅读:

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人口普查数据不得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布的资料计算。台湾地区的人口数,按照台湾地区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资料计算。

❺ 常住人口登记表与户口薄是否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是可以办理结婚手续的。办理结婚登记,你拿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身份证,到你或者女朋友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就可以办理了。

(5)人口登记法扩展阅读:

户口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常住人口登记簿》,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户口登记管理最基本的准据文档;一种是《居民户口簿》,由户口登记机关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个人页加盖“户口登记章”之后颁发所登记的住户居民自己保存备用。

使用: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使用规定:

1、《常住人口登记表》是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必须履行的登记手续。登记表内有关公民申报的项目,可由本人申报,工作人员填写。登记表经核对无误,由本人签名。

2、《常住人口登记表》登记的事项,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定后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登记表经签发机关审定批准后,由户口登记机关以户为单位按照街道门牌号码的顺序建档管理。

3、公民迁出户口登记机关管辖区后,户口登记机关应将其《常住人口登记表》另行编排保管,以备查考。

❻ 常住人口登记表什么意思

常住人口登记表是常住户口登记管理的基础。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登记管理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面作任何记载或更改。常住人口登记表由户口登记机关保存(永久)。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作用常住人口登记表是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进行户籍登记管理的基础性资料。

常住人口登记表中登记的事项,由申报人如实申报,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登记,承办人签章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后,具有证明公民身份和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使用规定:

一、《常住人口登记表》是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必须履行的登记手续。登记表内有关公民申报的项目,可由本人申报,工作人员填写。登记表经核对无误,由本人签名。

二、《常住人口登记表》登记的事项,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定后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登记表经签发机关审定批准后,由户口登记机关以户为单位按照街道门牌号码的顺序建档管理。

公民因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或证件丢失、损坏,以及证件有效期满,换领新证时填写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应按上述原则管理。原《常住人口登记表》的记事栏应注明换证原因,并另行编排保管。

三、公民迁出户口登记机关管辖区后,户口登记机关应将其《常住人口登记表》另行编排保管,以备查考。

(6)人口登记法扩展阅读

公民申报项目的填写要求:

1、姓名——填写本人户口登记的姓名,并要写全称。如“库尔班.买买提”不能只写“库尔班”。

2、别名——填写本人过去使用过的名字和艺名、笔名等。没有别名的不填。

3、性别——填写“男”或“女”。

4、民族——按照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填写全称。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

一、未满十八岁的公民,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由父母商定,选填其中一方的民族。二、已满十八岁的公民,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随父亲还是随母亲,由本人决定后填写。外国人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如本人的民族成份与我国某一民族相同,就填写某一民族;没有相同民族的,填写“入籍”二字。

5、出生——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本人出生的日期。本人只记得农历日期的,须将农历换算成公历。本人记不清出生日期的,可由本人或其亲属确定一个日期。

6、宗教信仰——本人信仰什么宗教就填写什么宗教的名称。不信仰宗教的不填。

7、住址——填写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的详细地址。住址前须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的简称,如“北京海淀区中关村8区4栋6单元609号”。若本人系集体户口,其住址应填住所的地址名称,不能写单位名称。如北京京剧院一职工住该单位集体宿舍,其住址应为“北京宣武区虎坊桥14号4楼927号”,不能写成“北京京剧院4楼927号”。

8、其他住址——填写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以外其他住所的详细地址。没有其他住址的不填。

9、出生地——填写本人出生后登记入户的地址,可只填到县(市、旗)级,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的简称。

10、籍贯——填写本人的祖籍,可只填到县(市、旗)级,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的简称。

11、文化程度——按本人现有学历填写。

12、婚姻状况——根据本人的情况,分别填写“有配偶”、“丧偶”、“离婚”。未婚的不填。

13、兵役状况——按本人情况填写。本人系退出现役的,填“退出现役”;服预备役的,据情填“士兵预备役”或“军官预备役”;未服兵役的不填。

14、服务处所——填写本人所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生产社队等部门的具体名称,要写全称。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营业的个体劳动者,填写“个体户”。

15、职业——填写本人所做的具体工作。应填具体的职务名称,如“科长”、“钳工”,不能只抽象地填“干部”、“工人”。没有固定职业做临时性工作的,在所登记的职业前须冠以“临时”二字,如“临时瓦工”。个体劳动者,在所登记的职业前须冠以“个体”二字,如“个体卖蔬菜”。

在校学习的学生,填写“学生”。

从事家庭副业,并以家庭副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应据情填写职业,如“养鸡”,“种菜”等。

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的技校、中专、大学毕业生及退伍军人,尚未分配工作的,暂不填写。

退休、离休的干部职工和靠领退休金生活的农民,填写“退(离)休干部”、“退(离)休工人”,“退休农民”。

无业的人员,填写“无业”。

16、身高——按公制量度填写本人登记时的身体高度。

17、血型——根据本人的血液类型,分别填写O、A、B、AB或按其他血型分类填写。

18、申领居民身份证原因——据情填写“迁入”、“入籍”、“退出现役”、 “身份变更”、“原证损坏”、“原证丢失”或“原证有效期满”等。第一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不填。

19、申领居民身份证签名——由本人签署户口登记的姓名。不识字的,可签盖本人印章或按捺本人指纹。

五、其他登记项目的填写要求: 其他登记项目,一律由户口登记机关按下列规定进行登记。

1、户别——据情填写“农户”或“非农户”。

2、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的姓名。

3、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两字。本人不是户主的,按本人与户主的关系写明称谓。如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同学、同事等,但子女、兄弟、姐妹多的,应写明行次(如长子、次女、三弟等)。本人与户主系亲戚关系的,也须写明具体称谓,如岳父、侄女、表兄等。

4、签发意见——填写发证机关对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意见,填“同意发证”、“缓发”,“不予发证”等内容。

5、居民身份证签发日期及有效期限——按签发机关对居民身份证签发的日期和证件的有效期限内容填写。

6、居民身份证编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根据《关于居民身份证编号的规定》的原则为申领人编定的证件号码。

7、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入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8、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填写本人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址的,填写“久居”。

9、何时迁往何地——填写本人迁出户口管辖区的时间和迁入地的县(市)一级的地址名称,在县(市)名称前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的简称。

10、何因注销户口是否缴销居民身份证——据情填写注销户口的原因,如“迁出”、“出国定居”、“应征入伍”等,同时写明注销户口时是否缴销了居民身份证,如已缴销,写“已缴销”;如未缴销,应写明“证件丢失”等原因。

11、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记载——系指《常住人口登记表》登记的项目(不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住址、居民身份证编号项目)变更、更正的情况。如有项目发生变更、更正,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在“日期”、“办理人章”栏内签明变更、更正的时间,并签字或加盖印章。

❼ 什么是常住人口登记表

常住人口登记表指用来登记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也包括流动人口在所在的城市居住人口的表格。

常住人口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

(7)人口登记法扩展阅读:

常住人口的分类

(一)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并已在本乡、镇、街道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

(二)已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以外的人。

(三)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

(四)调查时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常住户口待定的人。

(五)原住本乡、镇、街道,调查时在国外工作或者学习,暂无常住户口的人。

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但已离开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在户口所在地只登记人数,不计入户口所在地的常住人口数内。

❽ 曼德拉为了抵制“人口登记法”采取了什么措施

1952年南非当局颁布“人口登记法”。为了抵制这个法令,曼德拉发动了“蔑视运动”,号召黑人罢工罢市,成群结队地涌进专供白人使用的公共场所。这是南非有史以来第一次有组织的反对种族主义的群众运动,它的浩大声势使白人当局惊恐万分。于是政府下令禁止曼德拉参加政治活动,但非国大却因曼德拉成功领导“蔑视运动”,而选举他为这个组织的副大大。

❾ 怎样在网上进行流动人口登记

要去凭有效证件去当地派出所办理。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办证流程:

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3、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