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需具备哪些条件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公路工程项目法人扩展阅读

验收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Ⅱ 公路建设四项制度

一、项目法人制
一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项目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由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负总责,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分为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公益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
二项目法人机构设置和技术,管理人员素质,必须满足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条件。
三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按照基建程序,履行以下职责:
⒈筹措建设资金;
⒉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和年度计划;
⒊依法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⒋向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开工报告;
⒌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工艺和标准试验以及工程分包等到事项,保证工程处于受控状态;
⒍接受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按时报送项目建设的有关信息资料;
⒎执行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的所有档案;
⒏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⒐组织项目后评价,提出项目后评价报告;
⒑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做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责收费管理,按期偿还贷款。 公益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根据交通主管部门授权,履行以上相应职责。
二、 招标投标制
一公路建设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抢险救灾或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民工建勤、民办公助的项目不适宜招标外,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⒈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⒉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公路建设项目应实行公开招标,不宜公开招标的,由省政府批准,可实行邀请招标。
三公路建设项目招标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⒈编制招标文件; ⒉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⒊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⒋向合格的潜在投票人发售招标文件;
⒌组织潜在投标人勘察现场,召开标前会;
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公开开标;
⒎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⒏确定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⒐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四分标段招标的,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段,合理确定工期。施工标段的确定应有利工施工单位的合理投入和机械化施工。 五参加公路建设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条件。
三、 工程监理制
一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二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是由具有公路工程监理资格的监理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受项目法人委托对施工承包合同的执行,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从事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条件。 三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人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技术条件:项目总监、总监代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职称,并具有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或经济职称和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测量、试验和现场旁站等监理员应具有初级技术职称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监理业务培训。
四、 合同管理制
一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签订合同。公路建设项目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等。
二公路建设项目合同应采用交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合同范本,并可邀请公证机关公证。
三公路建设项目合同,必须符合国家和交通部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批准的设计,科学、合理地确定勘察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和供货安装期限。
四省交通厅依法对合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对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Ⅲ 什么是建设工程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从事项目开发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不是出资人,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依法对所开发的项目负有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本的保值增值等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并对项目主管单位负责。而“项目法人”,第一,要求工程建设要形成一套由项目法人承担相应责任的制度,并在制度的约束下,对工程建设实施全面的管理;第二,工程项目建设必须有明确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在工程实施中享有法律授予的权利,同时,也应当担负起相应的义务;第三,项目法人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受到追究。这就给“建设单位”赋以了新的内涵。
另外,我们从上面“项目法人”概念狭义理解,“法人”经过一定合法程序包括通过行政指定、委托或招标竞争,并履行法定手续后,便可以确立“项目法人”的法定地位。例如,上海目前一些高速公路的建设项目,就是由政府向社会公开招商,选定投资人,投资人根据《公司法》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成立“项目法人”,从事高速公路的建设、运营管理。但在城市道路工程建设中,实际上我们已经将“项目法人”的外延作了引伸,普遍将一般项目的业主或投资主体称之为“建设单位”,其法律地位是“项目法人”。典型例子就是目前我们市区的一些市政工程管理署,在一些区属新建、改建道路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都是以“建设单位”也就是以事实上的“项目法人”身份出现的,这类“项目法人”不是由竞标所产生,而且它可以同时承担多个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而无需再专门指定或委托。这样的一些事业单位,其依据法律法规对项目负有相应的法定责任,也就是说处在项目法人的地位。所以,广义的项目法人,包括经过一定合法程度产生的项目法人和自然存在而对工程项目建设承担法定责任的项目法人。
我国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即引入上面同仁回答的内容。
您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Ⅳ 项目法人及公司法人的不同

项目法人不是出资人,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并对项目主管单位负责。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确立企业法人制度的好处,在于使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人格,象自然人一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企业法人的这种独立资格的意义在于:一是独立于自己的主管部门,企业和主管部门之间是两个完全平等的主体,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只能按照等价、有偿、自愿、互利的原则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二是独立于企业成员,即企业法人与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互相分离,各自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三是独立的财产权利,从而使企业法人能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四是独立的财产责任,即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以企业自有的财产独立承担,同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的财产无关。

Ⅳ 县道公路工程项目法人

你需要咨询什么问题,项目法人是指中标单位,法人代表是指中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指定的负责人。

Ⅵ 什么是公路建设单位

建设来单位是指公路的投资建设主体,自一般是当地的交通公路部门或是其他投资主体,所以不确定的。可能你说的是公路的施工单位,这也是一个极大数据库,不仅是交通公路部门的有,而且其他部门的公司都有公路施工的资质。一般一个省都有几十上百家,还不包括三级的企业。人国就有几千上万家施工企业了。

Ⅶ 请问农村公路工程的项目法人可以写XX乡人民政府吗因为好像钱是从乡上转~~~

如果该公路项目属于乡人民政府投资修建,可以写XX乡人民政府,但如果不是该乡政府投资修建,则不能写XX乡人民政府。

Ⅷ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制度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很多。出你所列之外还有: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版。
施工现场安权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宿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保卫、防火工作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验收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等。
具体内容太多无法一下全提供给你,只能逐渐的提供给你。你可到我的“空间”里去找。我尽量快些给你。但你必须结合你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再进行修订;否则就是废纸一张,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Ⅸ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应当具备专的条件。公路工程施工属招标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初步设计文件已被批准;(2)建设资金已经落实;(3)项目法人已经确定,并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 故本题正确选项应为“A、C、E”。 

Ⅹ 一套完整的公路工程资料包括什么啊

资料包括有: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等。

项目法人在申请施工许可时应当向相关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

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10)公路工程项目法人扩展阅读:

公路建设工程要求规定: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的动态管理。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查处违法行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2、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省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路建设市场的信用管理体系,对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在招投标活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中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3、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管理的隶属关系,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承接任务情况和其他动态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