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杨胜华的涉嫌贪污

缘何卷入“杨秀珠案”
2003年,杨秀珠贪污受贿案发。有人说,杨秀珠素有安插亲信的“喜好”,并以此替她捞钱。杨胜华是否属于这个“安插亲信”的行列,目前尚不得知。检方发布的消息称:“杨胜华是杨秀珠贪污案的有关人员。杨秀珠贪污案发外逃后,杨胜华也逃往国外。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杨秀珠贪污案时,发现杨胜华涉嫌贪污,于是移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
2005年10月11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依法对杨胜华立案侦查。2011年6月28日,杨胜华回国后向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因为案情重大,7月21日,温州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依法决定逮捕杨胜华。目前,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正对案件进行进一步侦查。
偷梁换柱转移国有资产
据《法制日报》2006年报道,浙江省检察院在查办杨秀珠案件时发现,1999年至2003年,杨胜华在担任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注册资本金、提交虚假材料等方法,骗取公司变更登记,先将现代市政基础设施公司的国有股份非法转让,使其变成自己的“私人公司”;再将现代城建公司90%的国有股权,非法转让给现代市政基础设施公司持有,造成2亿元国有资产流失。
接手有关线索后,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进行立案侦查,查明了现代城建公司变更登记中存在国有股权转让未经评估、国有产权转让未经批准等一系列违规操作事实。
鉴于杨胜华案发后外逃,该院建议市工商局成立专案组,对这起国有资产非法转让的有关事实予以核查,依法履行职责,撤销原登记,以确保国有资产不致流失。根据检方建议,温州市工商局迅速采取了相关措施,依法撤销了现代市政基础设施公司的工商登记。 2012年3月14日,温州市检察院透露,杨胜华因涉嫌贪污罪和挪用资金罪,已被提起公诉。
杨胜华涉嫌贪污国有资产达2700多万元,挪用资金4300多万元。而挪用资金这块,大部分借给了前妻胡洁创立的温州洁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下称温州洁瓴公司)。
涉嫌贪污国有资产2700多万
起诉书提及,1999年6月,杨胜华担任温州现代市政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利用职务便利,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也没有经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就假意出资800万元,虚构了产权交易,从而获得了该公司的股份。
后来,经工商变更登记,杨胜华成为这家公司持股600万、占75%股份的大股东。而实际上,验资后他就抽走了800万元。
相关《评估咨询报告书》显示,截至1999年6月,温州现代市政所有者权益,合计达到841.52万元。
2000年8月,杨胜华故伎重演,又让温州现代市政,成为了温州现代城建持股400万、占80%股份的股东。
截至2000年8月,温州现代城建的所有者权益,合计5357.11万元。
检察机关审查后,查明杨胜华两次耍手段,涉嫌贪污国有公司股权价值达2700多万元。
涉嫌挪用资金4300多万元
杨胜华涉嫌挪用的资金,达到了4300多万元。起诉书指出,这些被挪用的资金,大部分和温州洁瓴公司有关。
起诉书中表述,2000年11月至2003年3月期间,杨胜华多次个人决定,将温州现代城建的资金,借给温州洁瓴公司使用,累计金额达3316万元,后均收回。
一名知情人士透露,上述款项是在借出后数年内,陆续收回的。
2003年4月8日,杨胜华还个人决定将温州现代城建的资金1000万元,借给温州洁瓴公司,而后再转给杨胜华本人,用于温州现代市政增资。同月28日,这笔钱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