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制度是什么

法人复就是能够像独立的自制然人一样,独立承担债务、买卖等民间活动的组织。要想明白法人的含义,需要知道法人的四个特点:①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如行政村(一般称为“村委会”)、公司、协会等。②法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③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④法人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❷ 法人制度的核心与本质是什么

核心和本质在于给企业在法律上一个独立的人格,要他承担独立的责任,拥有独立的财产,也就是说一旦股东出资给了法人,资本就不再是股东的了,而是法人的。独立是法人制度的核心。

❸ 法人制度的产生有何意义

浅论我国公司法人制度的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日益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良好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不仅有助于公司企业以较低的成本筹集资金,改善业绩,而且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微观基础,对经济与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公司法人制度的定义
公司法人制度是指依照法律建立起来的使其人格化和获得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公司是人格化的法人,具有法人地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自主地对外开展活动。公司法人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公司法人制度,简言之,就是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公司拥有经营权(法人财产权),在对所有者承担责任的前提下,能够独立支配公司的财产。
二、设立公司法人制度的意义
公司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确立公司法人制度的好处,在于使具备法人条件的公司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人格,象自然人一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三、当前公司法人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司法审判混乱。
由于,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造成了司法部门无所适从,这种执法的不统一,不仅严重地影响了对前述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也严重地影响了司法形象法律权威。
2.行政管理成本过高。
例如:由于公司法人制度理论方面的不健全。造成公司经营资格终止的程序过于繁琐复杂。
3.给部分公司逃避债务创造了条件。
上述法律缺陷的存在,为许多逃避债务的公司创造了条件。 四:构建与完善我国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思路
我国现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很大程度与世界经济融合发展,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已经颇具规模,主要公司制度初步形成。针对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现状,顺应世界公司法制的发展潮流,借鉴西方国家在公司法人治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各种制度实属必要。
(一)“标”、“本”兼治,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通过国有股减持、职工股转让集中、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优化股权结构设计、
股份公司设立规范股权设置,使大中型企业形成几个相对持股较多的大股东,解决“一股独尊”和股权极度分散问题,实现大股东之间的制约和监督,同时解决国有、集体股权的虚置问题。
(二)完善股东大会的运行规则
1.对大股东的表决权进行一定的限制。。
2.限制对公司有决策影响的大股东的股份转让权及其他权利。
3.实行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
(三)完善公司董事制度
扩大董事的权利,限缩并明确股东(会)的职权,提升董事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应列为改善我国公司法制工作之重
(四)建立债权人自治制度
我国公司立法在债权人的保护方面一般属于事后保护。要改善这种局面,在不妨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法律应当给予债权人更大权利,使其权利能时常得到保障。债权人自治制度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和破产债权人自治制度。
(五)完善从属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
我国公司立法对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没有规定其法律涵义,也未对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关系的法律规范作出任何规定,使得两者关系的法律调控在立法上形成了真空
(六)坚持和完善职工参与公司法人治理
1.充分保障公司职工权益。
2.完善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制。
3.从法律制度上明确职工的主人地位

❹ 法人制度设立的宗旨是什么

确立法人制度,其目的在于使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取得(拟人化的制度设立)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人格,象自然人一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❺ 从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现,法人制度体系的形成,评论法人制度的价值

你所提问中的法人制度的价值,也就是法人制度的作用和意义。
要想了解法人制度,必须先了解法人,了解法人出现的原因,以及存在的意义。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可以在公司法的一些介绍和研究中详细了解到。
当法人出现后,国家就会出现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约束法人这一群体,这就是所谓的法人制度。
我建议你找公司法以及与公司相关的评论中会详细了解到你想到的答案,对于你所提的问题,因涉及面很广,在这里无法详细说明。如果您想知道比较清晰的答案,可以给我留言,我帮你一起找。

❻ 法人制度的意义

社会主义国家确立法人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法人制度
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法人制度的起源,可以
追溯到罗马法。但法人概念的真正形成以及它作为一项
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制度,是在资本主义时期随着各种
公司、尤其是股份公司的涌现而最终完成的。而在社会主
义国家确立法人制度,具有特殊的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人制度在确认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
营权可以适当分开的基础上,确立了全民所有制企业的
独立财产责任原则,从而在法律上使国库财产与全民所
有制企业所经营管理的财产完全分开,打破了国营企业
长期以来统负盈亏、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对搞活经济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确认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法人地位,
明确法人的独立财产责任并建立起相应的法人破产制
度,这就真正在法律上使全民所有制企业由国家行政部
门的“附属物”变成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
和经营者。从而可以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经济核算和科学
管理,增强企业在商品竞争中的活力,为我国社会主义商
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二)法人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对商品经济活动加以
监督和控制,从宏观上实现对国民经济计划管理的有效
法律手段。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
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社会主义经济计划的实现,主要
地不是依靠行政命令来捆住企业手脚的办法,而是要服
从商品生产的内在规律,依靠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来实
现宏观控制。确立法人制度以后,国家通过对法人的核准
登记和管理,可以有计划地创办和批准那些对国民经济
和整个社会有益的企、事业单位,调整或者改革那些需要
调整或改革的企、事业单位和组织,解散或者撤销那些对
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不利的企、事业单位和组织,以保证
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协调发展。同时,国家通过法人
管理制度,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始终置于主管部门的监督
和管理之下,这就为国家统计和计划部门及时获得有关
信息,并及时运用各种经济杠杆调节商品经济提供了重
要条件,以真正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三)法人制度有利于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根据商品经
济的客观要求,打破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的界限,发展各
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建
立起新的经济实体。实行法人制度,一方面可以保证企业
在民事活动中以独立的“人格”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不
再受来自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不适当干涉;
另一方面使作为法人的企业也不得以自己的某种优势去
干涉其他法人的经济活动,或者进行不等价的交换。这样
可以使企业发挥各自的优势,进行正当的竞争,促进更广
泛的横向联合,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加速整个经济
体制改革的步伐,更大规模地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四)建立法人制度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对外开
放、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往的需要。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
民商法普遍采用的制度。在对外经济技术交往中,我们主
要的是同外国法人打交道。如果没有我国自己的法人制
度,一方面,国外客商和我国投资者对他们的合法权益能
否得到我国法律的保障心存疑虑,影响了积极性;另一方
面,也使我们自己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例如,如果不明
确国营企业的法人地位,就无法把国库财产同企业财产
从法律上明确分开,一旦企业在外贸中亏损严重,国家最
后就可能被迫用国库财产对这些国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连
带的无限责任。我国确立法人制度以后,有利于维护我国
的利益。发展与外国的经济交往,引进更先进的科学技术
和大量资金,促进我国的四化建设;同时,也从法律上维
护国外客商和投资者的合法经济利益,使他们对同我国
进行经济贸易和投资有安全感,这是符合我国扩大经济
交往和科学技术交流所需要的。
(五)法人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各项社会福利事
业的重要保障。为了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离不
开各项社会福利事业、文化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社会主
义法人制度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法人资格,
明确了这些单位在民事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使这些单
位具备了应有的法律地位,为它们的建设发展提供了可
靠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