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先有公司还是先有股东大会

先有公司还是先有股东大会,可以从公司成立的顺序判断。
公司未成立,只有发起人,发起人首先申请名称核准,开始筹备工作,召开发起人会议,产生了公司章程和股东、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经理,经理提名产生经理管理人员,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监事会选举监事会大大。产生一批文件,股东再投入资金,聘请验资机构验资,再到工商机关登记,颁发营业执照的日期,就是公司成立日期。如此看来,股东在前,公司在后。
供参考。

㈡ 召开顺序年终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哪个先开

董事会和监事会可以同时召开,之后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再着急召开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需董事会会议的20天后才能召开

㈢ 先开股东会还是先开董事会

有关上市公司的投资、任命、经营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㈣ 可以直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么,需要先开董事会么

不需要。

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主体有:董事会、监事会、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
而不一定非得召开董事会。

㈤ 股东会前必须有董事会或监事会吗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董事及监事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专分别组属成董事会和监事会。
在创立之初,当然是先有股东创立大会,然后才有董事会和监事会。
但后面,股东大会的召开,一般召集人是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这样子,又得先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再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再开股东大会。

㈥ 公司成立后的首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你好!合法。
贵公司的股东会应按照《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版及贵公司的《章程》的关于权股东会召集、主持和决议产生的规定进行,即是合法的,形成的决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性问题的答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的有效性,首先在于股东大会是否依《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召开,其次是所作出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于会议召开四十五日以前予以公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占总股份的比例不影响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和依法作出决议。

㈦ 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什么时候开

不一定!说简单点吧!树挪死人挪活!法律是硬性的而你注册公司你的股东们都你都内应该见过或容了解,软性的东西无规则即是规则,就算把他们召集起来讨论一下也是可以的,没必要那么死板的,难道法律规定要给你DD加个锁头你就加吗?加不加别人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