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商营业执照是否是行政许可证

一、工商营业执照属于行政许可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二、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工商企业注册登记、房地产所有权登记等。

登记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未经合法登记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事项,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二是没有数量限制;三是对申请登记材料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即可当场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1)工商行政证扩展阅读

办营业执照理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资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 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B. 工商行政管理局证书有什么用

“工商局”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简称,就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为“中国”一样。

C. 工商局检查时是否可以要求其出示执法证件

作为行政机关的工商局工商人员进行执法活动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版人员出示证件。权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办案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核发或者授权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D.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以下简称《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依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有效证件和身份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应当持有统一颁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方可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申领、核发、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实行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制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所管辖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申领、核发和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制机构具体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工作。人事、财务装备管理等职能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列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装备管理。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皮夹为竖式黑色皮质,外部正面镂刻工商行政管理徽章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字样,背面镂刻英文“AIC”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字样;内部上端镶嵌工商行政管理徽章一枚和“工商行政管理”六字,下端放置内卡。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内卡正面印制持证人照片、姓名、所在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名称和执法证号,背面印制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有效期限,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实行全国统一编号。
第九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制定、发布《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式样和技术标准,组织制作、发放专用皮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组织制作、发放所管辖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内卡。
第十条申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知识培训、考试、考核。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确定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所管辖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知识培训、组织考试、考核等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申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
(二)具有国家公务员资格;
(三)具备从事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应有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熟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四)经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知识培训并考试、考核合格。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发《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
(一)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称职等次的;
(二)近两年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有其他不应当核发情形的。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由申请人向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领证申请,申请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初审通过后,逐级上报至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
第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限于持证人依照法定职权使用,不得超越法定职权使用,不得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用于非行政执法活动。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时,应当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应当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专用皮夹和内卡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持证人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防止遗失、被盗或者损坏。
发现遗失、被盗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并将证件公告作废后,由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证明,按申领程序申请补办。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损坏的,由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证明,收回毁损证件后,按申领程序申请补办。
第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不得涂改、复制、转借、抵押、赠送、买卖。
第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内卡记载主要内容发生变动、确需换发的,发证机关应当及时予以换发。
第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申领、核发、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对所管辖区域内持证人使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持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及时收回其《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并交发证机关注销
(一)退休的;
(二)调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调离本机关执法岗位的;
(三)辞职、辞退的;
(四)因其他原因应当收回的。
第二十三条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暂扣其《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受到开除以外行政处分的;
(三)被停止履行执法职责的;
(四)故意损坏、涂改、复制、转借《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因其他原因应当暂扣的。
第二十四条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其《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
(一)超越法定权限执法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执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复制、转借、抵押、赠送、出卖给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利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进行违法违纪活动的;
(四)有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渎职行为的;
(五)受到开除公职行政处分的;
(六)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劳动教养、刑事拘留或者判处刑罚的。
第二十五条暂扣、吊销《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第二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机关或者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擅自制作、发放《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就《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核发情况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核发备案表》,并将有关管理事项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自核发之日起,5年内有效。有效期满的,依据本办法重新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E. 什么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证明文件

如果抄你已经有外商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在办理经营许可证时就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就行了,不需要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了.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是在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前到工商局核准的名称。拿着核准的名称再去申请经营的前置许可证项目,到时申请下来的许可证上就是你核准的这个名称。

F. 如何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为国家机关证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工商营业执照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经营须经过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经许可颁发营业执照。

G. 企业三证,是哪三证

三证合一是指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三证分别是:1、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2、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类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3、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H. 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证件

先得核名字(材料一份)--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房租合同、法人,股东身份证)--营业执照领取。公司注册所在地工商局均可现场填写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