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没有餐饮许可证可以办理餐饮执照吗

没有餐饮许可证不可以办理餐饮执照,餐饮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餐饮服务许可版申请书。
(二)预先核权准名称的证明。
(三)餐饮服务场所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其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资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二、经现场指导、审查,持有结论为符合要求和基本符合要求的,由窗口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三、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㈡ 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注销怎么重新办理

一般情况注销的话 不用身份证原件的

确实要的话 ,你就只能 经过房东 出具证明,解除他们之间的租赁关系,合同一般是经过备案的,到备案的房管部门接触,工商部门就可以把这个单位视为失踪户,然后再和房东签订新的租赁协议,去工商部门办理新的执照即可!

㈢ 我开了一个小吃店没有办理餐饮许可证,刚开没

小吃店属于餐饮行业,需要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否则属于无证经营,是违法行为。
第九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㈣ 因为没办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让写检查,怎么写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专可从事食品生产经属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因此,如果你未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就开业从事餐饮经营,这是违反食品安全法的,严格意义上来讲,他们应该对你经营的产品、工具等进行没收,同时对你立案进行处罚,但执法人员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暂不予立案,而是让你写检查,这应该说是法律之外的人情,照顾你了。所以,你应该深刻认识到你的行为的严重性,然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要求在期限内按照他们的规定予以整改,争取早点办上证件,以实际行动来配合执法人员的“法外之情”。

㈤ 没有营业执照可以办餐饮许可证吗

不能。餐饮许可证抄只能证明有资格从事本行业,营业执照才是开业经营的合法证明。

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用途是证明有资质从事餐饮服务,而这个许可证的前提是有合法经营资质,以前是属于前置许可,也就是有这个许可才可以办理营业执照,才可以开业,现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已经变为后置许可,也就是可以在办完营业执照后或同时办理。

《餐饮服务许可证》不是营业执照。两者上不同的。

《餐饮服务许可证》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证件,是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办理的证件。

(5)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扩展阅读: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中国6月1日起正式启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参考资料:网络–餐饮许可证

㈥ 没有排污许可证可以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吗

饭店的卫生差,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向当地的药监局举报,没有排污证向环保局举报,没有营业执照向工商局举报。

㈦ 没办餐饮服务许可证有营业执照可以试营业吗

没有取得《餐饮服来务许可证》自就营业的餐饮单位,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的,并处二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㈧ 开小吃店一个月没办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会罚款吗

会处罚,不过有的地方是直接处罚,有的则是先给你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让你去办理办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如果在规定期限内还是没有办理,将会对你处罚,因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不是食品安全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开店的时候要把相关证件都办理了最好。

拓展资料:

餐饮服务许可证,即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是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启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2016年2月,卫生许可证正式取消。将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即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合一”。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㈨ 新的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定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如何处罚

1、无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八十四条规定,应当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2、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食品及食品原料,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㈩ 餐饮店,有营业执照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怎么处罚

未经许可经营餐饮服务的,属于违法行为。《监管办法》第37条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的处罚做了明确规定,即按照《食品安全发》第84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收行为人的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除了直接判明的无证经营行为外,下列情形按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查处: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的;使用经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主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77条的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入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场所(与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包括食品加工处理和就餐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是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制作加工和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是查阅、复制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是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五是查封违法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

如果拒绝交罚款,会被警告1-3次.警告无效将会被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