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房子却卖完了,买家贷款也办了,开发商还会继续

1,《商品房预抄售许可证》是市袭、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购买了!

2. 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可以贷款吗

不能,银行也要见到开发商的所有手续,才能给你贷款的。银行是一点风险都不承担呀。

3. 没有预售许可证能办贷款吗

房产百事通:
开发商和银行签按揭销售的时候就已经审核了开发商的实力,正常来讲没有回预售证是不答能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而没合同,是不能办理按揭的。
无论您身处哪里,无论您想咨询任何与房产有关的问题(买房、卖房、租房、房产政策),只需拿起电话拨打新浪乐居房产百事通400热线,咨询免费,一个电话全部搞定。

4. 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产银行给贷款吗怎么知道开发商有没有预售许可证。

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是不允许销售的,银行更不可能给贷款,根据回相关规定,开发商楼答盘的预售许可证应当主动公示在售楼处或其它地方。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4)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也贷款了扩展阅读:

长沙市住建委工作人员表示,购房者如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可能会承担更大的风险。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2.无预售许可的项目尚未纳入预售款监管系统,购房人所交资金极易被挪用,或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造成项目烂尾等现象,致使合法权益无法维护。

3.无预售证的房屋脱离监管,房屋性质不确定因素较多,如果出现与承诺不符的情况,极易产生纠纷。

5. 请问没有预售许可证能办理按揭贷款吗

持有《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及相关证件资料即可回贷款。
参考:答
银行需要的手续一般包括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如借款人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或职业证明等。
3,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6,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7,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也有银行要求原件。
8,借款申请书。
9,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6. 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能不能申请购房贷款

不可以。没有销来售许可是不自能办理按揭的。

其实现在有很多类似的情况.很多开发商要提前回款,所以,要看开发商的口碑和以前开发的楼盘办理房证的情况。正常多层住宅需要封顶,高层大概要盖一半才能办理下证,也可以先看前4证,不过个人认为开发商的信誉比较重要,如果信誉不好,即使有销售许可证,到最后盖的房子有违建等情况,初始登记批复下不来也是办不了房证的。

按揭贷款程序:

1、购房者购买的商品房必须是与银行签订有按揭协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

2、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并按总购房价款的20%付清首期款项;

3、向银行递交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4、银行对借款人及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由银行通知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5、对所购房屋按贷款期限办理保险;

6、借款人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银行,房地产企业与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递交银行保管。

7. 付完首付没办贷款,开发商没预售许可证想退房,如果起诉能胜诉吗

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交易无效,可以退房,没有问题,同时根据合同法,开发商违约在先,也可以起诉退房。

8. 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但是要先交首付,等预售许可证下来了才能办理贷款

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能卖房子的,这种情况风险极大,要仔细考虑。最好先等等。

9. 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但是告诉我接钥匙,银行贷款办下来了,这可能吗

房子是不是拆迁住房啊

10. 我买的房子是贷款买的,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所以没办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只签订认购协议了,签订...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回定的商品房买卖答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如果合同无效,就不存在违约责任,受损方可主张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