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怎样办理

申请变更注来册资金需要提交下列材自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 2、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盖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盖章) 4、股东会决议(打印、股东签章)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 6、验资报告 7、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限以股权出资)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限股份公司以募集方式增资) 9、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复印件(公司盖章) 10、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报纸公告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证明(原件)1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如何进行

企业申请变更注册资金抄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 2、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盖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盖章) 4、股东会决议(打印、股东签章)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 6、验资报告 7、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限以股权出资)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限股份公司以募集方式增资) 9、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复印件(公司盖章) 10、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报纸公告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证明(原件)1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Ⅲ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怎么修改章程

一、公司章程修改流程:
1、由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 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 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梦呓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 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二、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三、办理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条。
1、审查受理: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
2、核准: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3、发照: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受理后当场办结。
五、收费标准:
变更登记费100元;工本费10元(每个副本),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41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
六、修改依据:
1.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公司章程规定,登记机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予以登记。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2.第十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3.第十一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的,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最低限额。
4.第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收购其股东的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Ⅳ 公司注册如何资金更改

企业注册资金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版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权; 2.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金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