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下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18位数字哪几位是营业执照的注册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注册号没有关系。自从多证合一实行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取代了原来的注册号。办理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就不需要再单独去办理税务登记证了。

Ⅱ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

如何查询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进入携创网(原中版国工商注册网)
2、进入权企业所属城市
3、点击“企业查询”按钮
4、进入“工商企业查询系统”
5、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6、点开查询结果详情
7、如果是异常企业,上方会显示很明显的红色,同时会被标注“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字样。
8、点击“经营异常信息”查看异常原因,或者点击“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9、点击后可以查看到,列入异常时间、列入异常名录原因、作出列入机关、移出异名录原因等信息。
10、没有显示就是没有异常!

一般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Ⅲ 谁给我营业执照注册号的正则表达式和税务登记号的正则表达式,万分感谢!

营业执照注册号的正则表达式:\d{15}
(因为营业执照注册号是15位纯数字所以这么写就行)
税务登记号普通的就用:\d{15}
个体工商户就没有了(个体工商户是身份证+编号如:“一代身份证+00000”、“二代身份证+01”之类的相当复杂)

Ⅳ 企业的:统一信用代码 18位的编码规则是啥,都有啥含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18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分别是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6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位主体标识码、1位校验码。

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和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并对涉及到的组织机构、法人、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概念作出了规定。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让法人和其他组织拥有了一个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

(4)18位营业执照js校验扩展阅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构成特点

一、嵌入了组织机构代码作为主体标识码。通过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确保社会信用代码不会重码。换言之,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完美“遗传”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在组织机构代码前增加行政区划代码,这个组合不难发现就是税务登记证号码。这样就提高了统一社会代码的兼容性,在过渡期内税务机关可以利用这种嵌套规则更加便利地升级到新的信用代码系统。

三、预留前两位给登记机关和机构类别,这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应用中更加清晰高效,第一位便于登记机关管理,可以作为检索条目,第二位可以准确给组织机构归类,方便细化分管。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主体标识码天生具有的大容量。通过数字字母组合,加上指数级增长,可以确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需升位就可容纳大量组织机构。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位数为18位,和身份证的位数相同,这一巧妙设计在未来“两码管两人”的应用中可以实现登记、检索、填表等统一。

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内嵌的主体标识码具有校验位,同时自身第十八位也是校验位,与身份证号相比是双校验,确保了号码准确性。

Ⅳ 新的营业执照有个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和组织机构代码是什么还需要做些什么

三证合一抄后,税号和组织机构代码袭号都是这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般情况下,组织机构代码不需要专门办理,工商会将数据资料同步到质检局。

Ⅵ 营业执照注册号每个数字的意思,我要做营业执照注册的js验证

貌似没有出严格的校验规则,我也在找这个,有高手请不吝赐教啊

Ⅶ 营业执照编号 正则表达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
第3位~第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共六位阿拉伯数字)

Ⅷ 三证合一后已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上面有个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问税号和组织机构代码是什么

不需要了,正常开展营业活动就好。

新注册的公司都实行三证合一,都用一号码,就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见附件)。为便于行业管理和社会识别,统一代码的第一、二、三部分体现了登记管理部门、机构类别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兼容了当前各登记管理部门行之有效的有含义代码功能。为保证唯一性和稳定性,第四部分设计为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充分体现了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为防止出现错误,第五部分设计为校验码。
第一部分(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例如,机构编制、民政、工商三个登记管理部门分别使用1、2、3表示,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可使用相应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第二部分(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登记管理部门根据管理职能,确定在本部门登记的机构类别编码。例如,机构编制部门可用1表示机关单位,2表示事业单位,3表示由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民政部门可用1表示社会团体,2表示民办非企业单位,3表示基金会;工商部门可用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部分(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国家用100000,北京用110000,注册登记时由系统自动生成,体现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及其登记管理机关所在地,既满足登记管理部门按地区管理需求,也便于社会对注册登记主体所在区域进行识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第四部分(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
第五部分(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