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现在都是认缴,如果我一直不缴,请问有什么后果

1不是的,公司法取消实缴资本,其主要用意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利用资金,防止资金闲置。

公司注册的时候,股东之间互相约定期限交足注册资金。这样就防止了资金闲置。

在实行实收资本的时候,公司有个资本维持原则,即公司得经常维持至少与注册资本相符的财产。这样公司的信用才得以维持。但是,这样也造成了资金闲置。因为,公司实收资本的时候,为防止公司信用和实际财产不相符,公司法严禁抽逃出资,刑法上有相应的罪名,叫抽逃出资罪。这样,在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并没有很多生意可做,与注册资本相符的资金就闲置在公司账户上不能够使用(不以公司名义时候,就破坏了公司财产独立性)。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2014年3月1日,注册资本认缴制正式实施。这样,公司股东在公司注册的时候,只需要认缴够注册资本,不必提交验资报告(除少数仍然实行实收资本的公司外),股东在认缴注册资本的时候,即承担了对公司的责任,即股东对公司的责任就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这样,股东们办公司的成本大大降低,股东可先交一部分资金维持公司运转,然后等到生意来的时候,再把资金注入公司账户,完成生意。这样就能充分利用好资金,防止资金闲置。

所以,认缴制的注册资本只需约定一个期限,并不是要求每年缴多少。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根据经营情况把注册资本缴入(上述期限还可进行改变)。

那么,当你一直不缴,那么可能引起下列情形的发生:1,公司无法正常运转,公司运营需要资金的。2,该股东需要对公司和其他已经实缴的股东负违约责任。

PS::::不懂还可继续问。。。

⑵ 公司注册资金在认缴期间没有交上怎么办

现在注册公司不需要注册资金验资了,所以不管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多少,营业执照内上的二维容码扫描都会显示公司的注册资金,除非特许行业或者办理特行许可证需要注册资金实缴并且做向银行申请验资报告

所以不会有什么后果的,没有规定在什么时候缴纳,而且现在注册资金不限,如果不够钱,可以先不认缴,之后再缴也可以的

⑶ 新公司注册,但是注册资本未认缴,该怎么做账

实行认缴制后,对实收资本的处理还没有一个权威性的规定。建议处理方式:
注册资本为100万,注册资本为100万
借:银行存款 2万
其他应收款—认缴资本 98万
贷:实收资本 100万
取出来支付开办的一切费用了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库存现金
将来2万元用完后,再有的费用或采购业务,直接核销“其他应收款—认缴资本”。
顺便提醒一下:实行认缴制后不是对实收资本没有要求了,登记的注册资本就是公司的有限责任,注册资本到位时间还是2年以内(公司法规定没有改变)。

⑷ 注册资金认缴制不需要验资,不缴或未缴足有什么后果

认缴现在是不需要资金就能注册公司
现在不需要验资了
还开什么账户
认缴(是先注册公司,只要在营业期限内把注册资金交齐就行了。如:注册资金100万
经营期限为20年,只要在这20年里把这100万交齐就行了)

⑸ 公司的注册资金没有交

法律规定注册资本必须在注册之日起两年内交清,如果不交清,工商部门有权力注销该公司,所以建议慎重考虑,防止被骗

⑹ 注册公司认缴的资金到时交不了有什么后果

公司的注册资金如果在承诺期限内不到位,工商部门限期到位,处罚款,有可能会被被认定为虚假出资,面临未到位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根据《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6)公司注册资本没缴纳扩展阅读

各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2014年2月18日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3万元限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新公司法第59-64条】2014年2月18日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新公司法第81条】2014年2月18日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

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虽然最终没有点赞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2014年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