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办食品安全许可证,需要哪些手续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四)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1)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

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Ⅱ 食品安全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事项目 : 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新证。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4、《湖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请范围: 从事食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乡镇食药所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设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新设企业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新设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不申请字号名称的,可免交)。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2)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经营场所平面图》:
①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②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③出租房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在《经营场所平面图》上用红色水笔勾勒出“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和储存的场所”。
(4)填写经营场所应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没有门牌号、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1)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
A.企业法人的负责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C.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D.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长
E. 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

Ⅲ 食品安全许可证如何办理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取消了《食品卫生许可证》取而代之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报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二)发证范围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 注:特殊膳食食品和其他食品国家尚在制定《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1. 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代码证; 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生产条件、检验检疫手段、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3.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4.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四)申报材料 1.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3份); 2. 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的复印件(3份); 3.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4. 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复印件(3份); 5. 标有关键设备和参数的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复印件(3份); 6. 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复印件(1份); 7. 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须提交企业标准文本复印件(1份); 8. 已获取HACCP认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的企业,应提供证书复印件(3份); (五)受理单位 中小型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申请,其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申请。 (六)办理程序 申请 受理 现场核查 发证检验 审核审批 发证 (七)办理时限 自受理起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核查、审查发证。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 1.收费依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2]19号)。 2.收费标准:现场审查发证费2200元/单元,公告费400元/单元。 注:上述费用均由国家质检总局或省质监局收取。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年度报告及审查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二)年度报告时间 获证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应提交企业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度报告。 (三)提交材料 1.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一式三份); 2.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复印件一份。 (四)受理单位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办理程序 企业自查申报 受理 审核(书面核查和实地抽查) 签证 (六)办理时限 1.书面核查的,自受理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证工作(不含产品检验时间)。 2.实地抽查的,自受理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证工作(不含产品检验时间)。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换证与受理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二)换证时间 申请换证的企业,应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提出换证申请。 (三)提交材料 1.提交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所需的材料(见上); 2.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提交三年来生产加工食品质量情况综合评价报告(主要包括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监督抽查、年度自查报告等)。 (四)受理单位、办理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 与首次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同

Ⅳ 食品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都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手续;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dg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自建房产的,提供产权证明,租赁的,提交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或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多家企业使用同一门牌号的经营场所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建筑物为平面图的地址分割方位图示;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6.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非负责人的,另需提供雇工合同复印件1份);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份,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等,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8.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企业提交2人,个体提交1人)。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还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明;
9.与食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和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食品经营设备和工具包括紫外灯、更衣设备、盥洗设备、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气物的设备和工具。贮存、运输和装卸设备。通过电话、网络销售食品的,应当注明电话销售网络和网址。空间平面布局图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空间平面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
10.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食品经营许可证受理审核时限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作出准予经营许可决定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程序
1.大厅咨询或网上申请后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及提交相关材料;
2.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材料接收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
3.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向具有许可管辖权的许可机关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2.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
3.已经取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期间需要变更或到期延续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4.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该食品经营者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5.对于食品流通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自愿申请换证、原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审核机关审核后,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6.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7.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
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在副本中载明仓库具体地址。

Ⅳ 食品安全证怎么办理

食品安全认证是指第三方依据程序对食品、生产过程及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给予书面保证专或合格证。目前属食品市场,经常见到一些天然、无公害、绿色、健康等字眼。这个不能直接办理,需要认证,能办理的是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负责人、经办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5、食品流通单位需配备持B类(食品流通)合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6、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7、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8、操作流程;

9、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0、特许经营项目流通许可承诺书。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申报人向区局窗口报送申请材料。

2、区局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区局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

3、现场检查。

4、区局审批。



Ⅵ 怎样在网上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

第一步: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说明:1.网上提交打印的申请书 2.保证声明(可从公共邮箱下载)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6.操作间设施设备布局图 7.食品安全制度文本(可从公共邮箱下载)

二、登陆

(6)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扩展阅读

根据2005年12月卫生部印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

“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

(参考资料 网络 食品卫生许可证)

Ⅶ 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需要什么

你是问的光办个食品卫生许可证需要多少钱,对吧?
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时候加上体检费才300多元、
如果是广州办个视频卫生许可证要多少钱。那就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个人健康证就这些有1千元足够了

Ⅷ 《食品安全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食品安全许可证》即《卫生许可证》,以重庆市长寿区为例,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并领取申请表。

(二)将填写准确的申请表及申报材料交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管辖科室审查;各街镇经营单位(饮水、游泳场所除外)将申请表及申报材料交当地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审查。

1、对申报材料合格的单位予以受理,并出据申请受理通知书。

2、对不合格单位要求限期内补全材料,逾期未补全资料的单位视为未申请。

3、对申报材料合格的单位指定两名以上监督员进行现场审查,对现场审查合格的,监督科室签署“拟同意申报的经营项目”的意见后送所领导审批;

各街镇经营单位(饮水、游泳场所除外)经当地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送区卫生监督所管辖科室签署意见再报所领导审批。对现场审查不合格的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逾期不按要求整改的不予批准。

4、申请人将全部审批资料送交区行政审批大厅卫生局窗口领取卫生许可证。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已废止,经营食品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以洛阳市为例,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申请人通过河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符合要求后,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许可申请。

(三)审查: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需要现场核查的进行现场核查。

(四)决定: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颁发许可决定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扩展阅读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Ⅸ 深圳食品安全许可证如何办理

深圳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深圳公司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专


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属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茶叶、酒类批发、乳制品、奶粉等的销售)熟食制作等!


所需流程:


经营面积在50平米以下无需验场


所属工商局或工商所递交申请材料


10-15个工作日内可领取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