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已获得经营权的合肥出租车是否还要三万元确定经营权

这笔三万元的复费用是谁征收的制我不清楚,但我看新出台的合肥出租车管理办法并没有对这一块具体规定,就这次交的三万元,我觉得在以前已经获得经营权的车主并不应该缴纳,从道理上讲已经获得经营权的车主,有很多都是花了几十万购买的营运证,而现在政府又对已经获得经营权的征收这笔费用非常不合理,为什么经营权的确定就一定要缴纳这笔钱,难道没有合同和其他手续能够证明经营权的归属么!那是不是不缴纳这三万元的话,原本有正常经营权的出租车主就会被取消经营权呢!
要知道三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果是政府征收,那么依据是什么,难道就是政府一句话行为,合肥有6000多台出租车,每台三万,大家算算 ,那可是一亿八千多万元啊。

❷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是怎么确定的

确定: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只要是家庭成员均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但在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家庭中增加的人口,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中没有记录在案,这种人员要由家庭中达成共识,确定其承包经营权,并向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申报登记为共有人才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2)确定经营权扩展阅读: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八条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十九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四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第二十八条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第二十九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❸ 关于经营权

经营权(managerial authority)的定义:私有企业的经营权是指董事会及经理人员代表公司法人经营业务的权利。而国有企业的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企业作为经济法人和独立经济实体所拥有的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权力。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经营权主要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所具有的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权力。
所以说,所谓经营权是指企业的经营者掌握对企业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置的权利。企业的经营只有拥有了企业法人财产的经营权之后,才能根据市场的需要独立做出企业的经营决策,自主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时适应市场的变化的所有权的一种权能。与所有权相比,经营权少了一个收益的权利.。不变更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性质,依法占有、支配和使用所有者的生产资料和商品的权利。
经营权在通常的情况下,属于所有者本人,但也可根据法律、行政命令和依照所有者的意志转移给他人,这种转移是合法的,应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性质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既是一个有着自身经济利益的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又必须在国家统一领导和有利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的前提下,适应市场的需求变化发展生产、搞活流通。企业经营权的确定和运用,都要体现这种特点和要求。实行独立核算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原则和目标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和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这样,既能在总体上保证国民经济的统一性,又能在微观上保证各个企业生产经营的多样性、灵活性和进取性。
分类
经营权可分为法定经营权和约定经营权,其中法定经营权作为物权法定主义的必然结果,是企业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的经营权,在性质上表现为企业法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立是以法人制度的规范化为基础的。所谓约定经营权是指由两个以上出资人共同约定创设新的法人所衍生的经营权。它是以平等的商品生产者主体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为基础所发生的经营权。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具体分为十四项。
a.生产经营决策权;
b.产品劳务定价权;
c.产品销售权;
d.物资采购权;
e.进出口权;
f.投资决策权a;
g.留用资金支配权;
h.资产处置权b;
i.联营兼并权c;
j.劳动用工权;
k.人事管理权;
l.工资奖金分配权;
m.内部机构设置权;
n.拒绝摊派权;
经营权是经营者对其经营财产的一种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企业经营权的内容较为广泛,牵涉到生产、供应、销售和人力、财力、物力等诸多的方面和问题。概括地说,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服从国家计划和统一管理,保证国家利益或国家所得的前提下拥有的主要经营权有:①生产经营方式的选择权,即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权选择灵活多样的生产经营方式;②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权和指挥权,即在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安排企业的产供销活动;③自有资金的自主使用权,即根据国家对企业留利使用的有关规定,有权作出机动灵活的使用安排;④人事权,即有权依照规定任免、聘用和选举本企业的工作人员;⑤资产运用权,即有权运用企业拥有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⑥工资、奖励形式决定权,即在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标准、工资地区类别和一些必须全国统一的津贴制度的条件下,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工资,有权对奖励基金自主分配;⑦联合经营权,即在不改变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的前提下,有权参与和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经营或企业集团;⑧用工权,即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决定用工办法;⑨产品的部分定价权,即在国家有关价格政策的管理和指导下,对非国家统一定价的产品,企业有权依据市场供求状况,自行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特征
其一,经营权的主体不再是自然人,而是经济组织,尤以企业法人为主;
其二,经营权的客体不再局限于土地及其之上的附着物,而是包括几乎全部的有形物质财产和无形财产,统称之为资产;
其三,经营权的行使不仅仅是直接作用于物质资源,如耕种土地、居住房屋、穿行邻地,而是现代广义的资产经营行为;
其四,经营权的效益实现不仅仅来源于客体本身,还来源于客体以外;
其五,所有权人的利益更为密切地与经营权人联系在一起。
变化
中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之前,全民所有制企业长期处在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和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下,生产经营活动都决定于行政主管部门的计划指令,生产经营自主权小,缺乏企业活力,存在着被动经营和吃国家“大锅饭”的弊端。这种体制既不利于企业和职工积极性的发挥,同时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以来,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从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权限入手。

❹ 如何获得特许经营权

导语: 投资于特许经营业,要求受许人对商业有敏锐的洞察力。在购买特许权之前,受许人应该对特许经营的益处和危险有所了解,必须对特许人提供的资源满意,并且明白即使采取多种预防措施,购买特许权仍然是有风险的。 评估特许经营机会时,一方面,通常的商业知识仍然重要,另一方面,投资者需要了解特许经营的不同之处。1.发展日程表当受许人获得特定区域特许权--通常称作地区特许或总特许时,特许人通常会坚持受许人履行双方同意的区域发展日程表。这意味着受许人必须在一定年限内发展商定数目的特许店。2.固定的特许经营条款几乎所有的特许经营协议都有固定的期限。除非受许人严重不能履行义务,大多数特许人在期限到来时都会展期。3.次特许的权利获得地区特许或总特许的权利并不说明其拥有次特许的权利。这意味着未获得次特许权的受许人只能在其所在地直接经营其所有的店铺。有意愿的受许人非常有必要考虑上述情况并且在谈判早期就提出要求。目前特许经营中出现的许多误解和矛盾的起因,常常是由于受许人对“西式”特许经营缺乏了解。尽管特许经营的成功率很高,但并不是对所有人都合适。现在具体谈谈投资者应该如何选择特许经营业务。4.选择特许经营公司选择特许经营公司时应该看一下特许人陈述公司特许经营权出售和历史记录的文件。如果文件中有些情况缺少详细解释,应该向特许人索取。可能的受许人应该在了解到所有相关情况之后,再决定是否加入一个特许经营系统。5.知识产权特许经营的主要条款之一是知识产权的使用。大多数特许人对如何使用他们的知识产权都有非常特别和具体的要求。这包括受许人在经营中须采用特许人的企业标识,有时为达到统一标准,受许人可能必须从海外购买物品和设备。具体地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1.真正的投资成本需要确定真正的而不是预计的投资。需要精确检查各项成本项目,如租金、定金、交通、工资和保险等,当受许人对业务不熟悉时,更应如此。2.受许人义务另一个有可能产生争议之处是受许人的义务。某些特许人给受许人的义务繁多,受许人还不如单独经营为妙。受许人的义务通常包含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因此是有法律约束力的。这些义务必须得到受许人的理解和同意。3.董事和主要经理的经营记录这些记录可以回答一些重要问题,如:创立者是否仍在主持公司?CEO(首席执行官)是主要的股东吗?董事和主要经理加入公司多长时间?他们是否曾参与已经失败的特许经营业?谁是公司中真正有“专长”的人?另外可能的受许人有必要与特许经营公司的人员会面。无论如何,在可能的受许人和特许人之间必须要有一种高度融洽和信任的关系。4.特许人的历史记录特许经营公司不仅要表明它的业务项目非常好,还要表明它是一个好的特许人。特许人应该提供的基本情况和统计资料包括:公司特许经营时间的长短公司直营店的数目和地点受许人的数目和地点外国受许人的数目和地点关门或转手的店铺数目特许经营网络的增长率诉讼记录好的特许人一般愿意可能的受许人与现有受许人会面并了解情况。现有受许人在很大程度上是特许经营网络的晴雨表,有加盟意愿的受许人不应错过任何与现有受许人会面的机会。5.特许人提供的培训和支持水平这可能是特许经营关系中最有争议的领域。如果特许人所做的与许诺的不符,那么受许人很容易对特许人所要提供的培训和支持水平产生误解。不幸的是,许多特许人许诺过多,难以实现。因此,特许人的许诺都应该以书面形式写出来。受许人必须对特许人实际可能提供的培训和支持水平有清楚的认识,因为这些特许人通常都在千里之外。6.好的经营业务的要素:这些要素应包括以下一些方面已建立的名称或商标好的经营理念好的商业形象经检验的产品或服务出色的运作系统非常有效的营销计划独有技术上述要素有助于受许人评价欲加盟的特许经营体系在特定区域的竞争力。另外,走访特许人的办事处和若干加盟店是绝对必要的。显然,投资者在投身特许经营业之前应该尽量寻求帮助和多方征求意见。帮助和建议如果受许人需要帮助和建议,他应该听取哪些与特许经营业务成败有密切利益关系的人的建议呢?1.可信赖的特许经营咨询顾问在向咨询顾问咨询之前,应检查一下他们的历史记录,并向接受过他们服务的人了解情况。好的咨询顾问应与特许人、受许人以及特许经营业中其他人保持不断的接触。他们的经验和信息非常有助于相距遥远的特许人和受许人跨越在期望、语言和文化方面存在的鸿沟。2.有经验的特许经营律师应该从信誉良好的特许经营律师那里获得有关特许经营协议的法律方面的建议。投资于特许经营业,要求受许人对商业有敏锐的洞察力。在购买特许权之前,受许人应该对特许经营的益处和危险有所了解,必须对特许人提供的资源满意,并且明白即使采取多种预防措施,购买特许权仍然是有风险的。并不是所有的特许经营业都生来平等,特许经营合同也各有异同。看起来肯定会成功的经营业可能由于需求下降、经济衰退或特许人管理不善而失败。查看数目众多的特许经营体系并且区分出优劣,这本身就是一份艰巨的工作。寻找成功的特许经营体系或者避免经营不善的特许经营体系的最好工具是调研和学习。3.特许经营协会受许人可随时从他们那里得到好的建议和信息。如果受许人所在地没有这样的协会,那么查看一下欲加盟特许人所在地的特许经营协会。大多数好的和已确立的特许人都是本国特许经营协会的成员。

❺ 如何确定土地的经营权与承包权,

要看土地承包合同。

所有土地承包都必须在村委会办理承包合同,这个是承包权的最好证明。如果你没有这个合同,而对方有这个合同,那么你们之间只是土地流转,就是俗称的“转租”,其承包权仍然属于原来的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