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办个车辆报废拆解厂需要哪些手续

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一、工商局:注册营业执照(注意:经营范围)

二、确定场地:选址、预算、土地(工业用地)、规化划(符合当地整体规划)

三、发改委:立项、做可行性报告、房产证(如有),场地租用合同(10年以上)

四、安排报废汽车拆解技术人员岗前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报废汽车拆解工),持证上岗。

五、环保局:拿到立项报告后,向当地环保局申请环评,批准后确定环评代理公司

六、环评代理公司:按环评流程制作环评报告书(注意拆解工艺流程),公示

七、环评专家评审环评报告:评审通过后报当地环保局,由环保局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八、环保局:下发,环评批复,网上申报项目

九、安装设备:各项工艺均按环评要求建设(注意一定按照工艺流程建设)

十、环评验收:专家验收通过

十一、省商务厅安排专家组前往现场进行验收,提出整改意见。

十二、省商务厅颁发经营许可证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企业申请有异议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听证、专家复评等对异议进行核实;对企业申请无异议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对企业申请予以通过,创建企业账户,并颁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认定书》);对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资质认定的决定并说明理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取得资质认定的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申请资质认定的企业应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或书面向拆解经营场地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申请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拆解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五)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期10年以上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六)购置或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设施、设备清单,以及发票或融资租赁合同等所有权证明文件;
(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
(八)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九)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安全、规范处理处置方案。

第十三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资质认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相关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企业。现场验收评审、听证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四条 回收拆解企业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资质认定书》。

第十五条 回收拆解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30日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上传下列材料电子文档:

申报出现的材料:

  • 项目建设方案

  • 经营场地土地、房产证明或有效期15年以上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复印件

  • 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5人以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 可行性分析报告

  • 股东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简历,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证明

  • 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企业申请书

  • 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有效证明文件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申请书

  • 规划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及同意项目建设初审意见

  • 拆解设备、环保设施和消防设施清单及资料复印件

  • 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

  • 环保部门同意项目建设初审意见

  • 所在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及书面请示

  • 环保部门出具的回收拆解场地和设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

报废汽车拆解工艺

『贰』 开办报废车拆解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开办报废车拆解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报废汽车回收许可证。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七)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2)拆车经营执照扩展阅读: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第十三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发现回收的报废汽车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

『叁』 拆解报废汽车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1、所在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2、申请报告。

3、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4、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 面积不低于6000㎡;并提供经营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

当地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出具的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的证明原件。

7、当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登记表》证明原件。

『肆』 拆解报废汽车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有以下流程: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3、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4、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5、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4)拆车经营执照扩展阅读:

新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具体规定了各大类型机动车的强制报废年限:

1、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这类车型没有明确的报废年限。但车辆的里程数达到60万公里后,就会被引导报废。当车龄达到15年后,年检也会由一年一检变成半年一检,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2、微型出租车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

3、中型出租车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

4、大型出租车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2年;

5、旅游、公路客运车辆报废年限为15年

6、微型载货汽车报废年限为12年;

7、重、中、轻型载货汽车报废年限为15年;

『伍』 拆车厂需要什么手续

申办设立报废车辆拆解企业许可证。

办理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2、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3、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4、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5)拆车经营执照扩展阅读:

拆车厂所拆下来的零件,就是所谓的拆车件,拆车件一般都要比正规的零件要便宜的多,毕竟报废车辆十分的便宜。发动机也不例外,如果还可以使用,就会以低价卖出,如果不能使用,就要继续拆解,把不同的材料分出,在分别利用。

我国在推行“强制报废”之后就更加推快了车辆新旧更迭的速度,所以拆车厂更加生意红火。在拆车过程中,虽然整体上车辆是报废的,但是有一些零部件的寿命还有很长,如果单的去拆解回收,对资源利用就不充分,而且所获的的利润就会降低。

『陆』 如何办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审批手续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

申请条件:

1、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2.企业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 6000平方米,企业经营场地应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要

3.具备必要的拆解设施设备,设施设备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要求。

4.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应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含危险物质收集存储、运输)等相应要求。国家相关法规有持证上岗规定的,相关岗位的操作人员应遵守规定持证上岗。

5.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6)拆车经营执照扩展阅读: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第三条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柒』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怎么办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需要到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在符合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等条件方可申请办理。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七)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7)拆车经营执照扩展阅读: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条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