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职责有什么不同,急求,谢谢!

国家抄煤矿安全监察局,袭监管全国煤炭行业的安全,负责制定政策,宏观控制,大型矿井的审批,监管中央煤炭企业的安全,行业指导等等。各省矿安全监察局,监管本省内煤炭行业的安全,负责制定地方政策,监管地方煤炭企业,国有煤炭企业或中央煤炭企业的安全。地区、市、县煤炭行业管理局,主要管理地方煤炭企业。

②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机构职能

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如下 :
(一)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研究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建议。
(二) 依法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情况;对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
(三) 检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地方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及复查,煤矿事故负责人负责追究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依法组织或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煤矿安全监察调度、统计信息工作,发布煤矿事故、职业危害等安全生产信息。
(五) 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研究提出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建议;组织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察工作。
(六) 按照职责范围,负责对从事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煤矿设备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 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八)负责煤炭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工作。
(九) 按照职责范围,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监督检查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 指导、协调或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负责机关、监察分局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及人事、劳动工资和财务管理工作。
(十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管(包括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审核)。
(十三)承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③ 煤炭管理部门承担煤矿安全监管职责有哪些

湘政办发(2005)4号文规定煤炭管理部门承担煤矿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责是: (1)对本地区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2)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 (3)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 (4)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5)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矿长资格证的培训发证工作; (7)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④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的《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研究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建议。
(二)依法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情况;对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
(三) 检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地方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及复查,煤矿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依法组织或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煤矿安全监察调度、统计信息工作,发布煤矿事故、职业危害等煤矿安全生产信息。
(五)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研究提出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建议;组织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察工作。
(六) 按照职责范围,负责对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煤矿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八)负责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负责煤炭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工作。
(九) 按照职责范围,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为煤矿服务的煤矿矿井建设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指导、协调或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负责机关、监察分局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及人事、劳动工资和财务管理工作。

⑤ 煤矿安全监察的方式有哪些

计划监察
专项监察
驻矿监察
抽调监察
异地监察
和地方安监联合监察

⑥ 依照《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不包括( )。

C
答案解析:依照《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包括4个方面:
(1)行政处罚权;
(2)安全检查权;
(3)建议报告权;
(4)事故调查处理权。

⑦ 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工作职能是什么

一、监督检查企业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煤炭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技术标准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矿山救护、安全培训、劳动保护工作。
三、监督检查安全规划、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监督参加矿山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煤炭工业企业进行安全综合评价和咨询。
四、监督检查矿井安全生产状况。
五、监督检查矿用设备、设施、仪器和材料等安全质量。
六、监督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七、监督检查企业职工的安全行为。
八、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九、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
十、支持和帮助群众团体做好群众安全工作和开展安全活动;协助搞好煤矿基层和基础建设。

⑧ 煤矿安监员职责

1、负责对煤矿进行安全检查。
2、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对实回施行政处罚答提出建议意见。
3、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煤矿企业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复查。
4、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审查和复核。
5、负责组织煤矿业主的安全培训和矿长资格培训,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6、督促检查煤矿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及维简费的情况。
7、接受并办理煤矿安全方面的社会举报。
8、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向安监局建议作出停产整顿、停止施工的监察指令,并监督煤矿停产整顿情况。

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主要职责

(一)拟订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参与起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相关规章、规程、安全标准,按规定拟订煤炭行业规范和标准,提出煤矿安全生产规划 。
(二)承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责任,检查指导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地方政府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煤矿整顿关闭,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及复查,煤矿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承担煤矿安全生产准入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四)承担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依法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六)负责发布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全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危害情况,组织或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七)负责煤炭重大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工作,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
(八)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九)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科研工作,组织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煤炭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十一)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5〕4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5〕11号)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5〕12号)(以下一并简称“三定”规定),现予转发。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国务院决定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也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单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部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能的行政机构。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进一步提高政府安全监察权威性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要以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