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特殊情况下省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谁报告

特殊情况下省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委书记报告。

省委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市(州)、县(市、区)和省直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在一届任期内对所有巡视对象至少巡视一次。

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省委设立若干巡视组,具体承担巡视任务,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省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市(州)、县(市、区)的巡视,应当作为巡视工作的重中之重。

(1)省委监督组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第五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八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人民网-甘肃:特殊情况巡视组可直接向省委书记报告

参考资料:网络-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② 省委专项巡视组与巡视祖有什么区别

省委巡视组是一些工作人员组成去执行工作的监督。 而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是一个部门的办公地点,包括人员和办公场地。 两者是包括和被包括的。

③ 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3)省委监督组扩展阅读:

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的巡视安排:

巡视组对巡视对象的巡视时间,省直单位和县市区一般是1个月,市州一般是2个月。时间紧、任务重,如何准确、高效地发现问题?关键就在于“巡前准备”。

巡前准备工作主要由省委巡视办来承担。根据工作职责,省委巡视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

“巡视组在前面‘冲锋陷阵’,而巡视办主要在‘幕后’负责保障工作。”湖南省委巡视办副主任贺运生介绍,省委确定巡视对象和任务分工后,巡视办就会组织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并对从各地各部门抽调上来的巡视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为广泛收集巡视对象的问题线索,提高巡视成效,巡视办衔接省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信访室,省委组织部相关干部处、干部监督处,以及省检察院、省审计厅、省信访局等单位,尽可能多地收集涉及巡视对象的问题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④ 省大型国企党委书记和省国资委主任平级么是由省国资委组织部任命还是省委省国资委监管是什么意思

1国有大型企业的管理层已不再套用行政级别,但实际上还存在一个人事任免权限的问题回,貌似与级别存在比照答关系。
2大型企业仍有大一、大二之分(按资产、人数、销售额等)大型企业一般为处级单位,此类地级市就管了;大型企业集团或特大型企业一般为地师级或更高至厅局级,即,国有省属的特大型企业党委书记可以和省国资委主任平级(多数大型到不了此级别)
3例
以兖矿集团公司为例:
兖矿集团公司董事局为集团公司的决策机构,由董事局大大和若干副大大、若干董事组成,董事局大大为集团公司法人代表;监事会是集团的监督机构,成员由省政府任命或委派;
集团公司党委
按照《党章》规定,新集团设立党委会,把党管人才的原则与董事会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和若干副书记组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新集团班子成员由山东省委组织部管理任命。
4省国资委监管是什么意思?省国资委监管是指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国有资产实行监管,即管资产、管事、管人(决策层)
5那岂不是正厅级 管很多正厅级? 属于省管干部吗?国资委行使的是政府职能管理,由省政府任命或委派的、或由省委组织部管理任命的人员在任期内属于省管干部

⑤ 请问江西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是不是徐志华呢他的个人简历是什么呢

莫建成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网上找不着 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

⑥ 省委巡视组的相互监督

当今的巡视组并不是“钦差大臣”,跟历史上发轫于西汉的巡视制度不同,如今的巡视组主要是发现与深入了解问题,但不查办案件,一旦发现案件线索马上要交给纪委去办。但很显然,巡视组同样拥有不小的权力,一般人难免会揣想:给你往好里评价,则是提拔的前路;给你往坏里挖掘,则是反腐的肇始……
下头的问题,根子在上头。早就有人发问:谁来监督巡视组?换言之,就是谁来“巡视”巡视组?任何权力,任何制度的构架,都可能走向异化。有效的巡视,应该具有独立性,而不是轻易被接待、被“同化”。按照最初的制度构想,巡视应该有“隐蔽性原则”,即巡视组到某地巡视,不应提前打招呼,而是悄悄地去;巡视组成员的住宿和吃饭都应是独立的,当地官员不应作陪;巡视员开座谈会、进行调查等,都应尽可能体现秘密性……理论上,隐蔽性能增大腐败官员的心理压力和预防成本;但事实上这很难做到,被“同化”则是必然趋势。
权力是一种强大的社会能量,权力是很容易利益化的。当“巡视”也成为一种权力,那么,它本身就需要被监督;否则,“巡视”之行,就可能成为潇洒的“利益收割”之旅。这次秭归“巡视”事件,鸣响了一记小小的警钟。而任何的警钟都是为了避免丧钟。接下来应该严肃思考和解决这个问题:若是巡视组本身不廉洁,那么应该谁来出面“巡视”之,给予亮黄牌、提警告?总不能都依赖媒体吧? 2014年8月28日,在春熙路银石广场附近出现了一个特别显眼的绿色邮箱:四川省委第三巡视组意见箱。除了可直接投递意见信外,上面还标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⑦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来源:纪检监察要闻 时间:2017年10月26日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海(副厅专级巡视专员):属为进一步深化政治巡视,发挥巡视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根据党中央新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7月1日修改),结合我省实际,省委决定对《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作出修改。 此次修改内容涉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机构等相关事项 。修改后的《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八条中明确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指导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 (四)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五)督办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六)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巡视工作人员; (七)办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撰稿:纪检监察要闻)

⑧ 省委巡视组的介绍

根据2009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回,省级党委建立专门巡视机构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省委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工作职位。省委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⑨ 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任是什么级别 是厅级 还是副厅级 还是初级 权利怎么样

正处级
权力还是很大的。省委直属单位一般干部的选拔调配,都要经过该处同意。处长是一把手,所以处长的决定权很大。

⑩ 山东省委组织部几个部门

省委组织部设有办公室、党建研究室、组织处、干部监督处、干部教育处、干部调配处(一处)、 党政与外事干部处(二处) 、经济与科技教育干部处(三处)、省直机关干部处(四处)、 企业干部局(五处)、 老干部局(副厅级)、人才工作处、人事处、直属机关管理处、机关党委、党建读物出版社、招待所。

(10)省委监督组扩展阅读

省委组织部是省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省委组织部内设机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办公室

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管本部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文字综合、文件审核、督办检查和部分领导讲话稿的起草、文印、通信收发工作;负责编发《安徽组工信息》;负责本部的财务审计、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和接待等工作;指导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办理部领导交办事宜。

调查研究室(政策法规处)

综合研究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审核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法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完成中组部每年下达给省委的重点课题;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新闻宣传;编发部刊《安徽组工通讯》;编纂中共安徽省组织史;协调、指导市、县(市、区)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

组织处

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审批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立;研究和指导市、县和省管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党建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党费管理工作,并负责省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承办全国党代会广东代表和省党代会的组织选举工作;接转组织关系。

农村组织处

研究、指导乡镇党委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村干部的培训与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指导乡镇、村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指导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 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 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乡镇实行政务公开,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和指导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干部一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宏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审核办理省委协助中央管理干部和省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及工资、奖励、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和向中组部备案等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及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办理我省中央管、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和因公派驻境外工作人员的审查报批。负责援藏援疆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上岗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划;指导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上岗工作;定期根据省管干部缺位情况,提出省管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方案;承担省管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开发并管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人才考试题库;协调有关单位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上岗工作提供考试命题方面的服务。

干部二处

负责考察省委管理的地级以上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换届、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市委组织部长的考察审批和县(市、区)党委一把手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审查批复工作,掌握县处级备案干部情况;考察了解市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上述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设;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市、县( 市、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政策,提出宏观指导的建议。

干部三处

负责考察省委工作部门、部分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以及群众团体、部分事业单位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承担省级领导班子换届和调整配备的有关工作。

干部四处

负责考察省政府经济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考察省国资委监督企业中由省委管理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党委(党组)书记,并协同省国资委考察上述企业副职;负责考察省委直接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对省直经济口省管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

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含党外干部、女干部)和省委管理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后备优秀人选,建立相应的人才储备库,并提出使用意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符合国有企业特点的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新机制;会同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政策,提出加强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干部五处

负责考察部分省政府工作部门、高等院校及部分事业单位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干部培训处(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组织指导;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划及有关制度;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市、县(市、区)和省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选派本省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央、国家有关部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负责组织和选调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包括省管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等)参加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院校举办的培训和轮训;会同省人事厅开展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以新知识、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在职进修培训;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负责组织、选派、管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出国进修培训;承办省委举办的领导干部大型系列讲座、各类专题研讨班和其他集中培训、轮训项目;负责制定全省组织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并会同有关处(室、中心)组织落实;负责为对口援藏、援疆地区培训干部工作;开展与兄弟省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师资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申请,协助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干部培训专项经费;承担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干部监督处

负责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条例》、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负责破格、越级提拔及曾犯严重错误干部提拔的审批工作;负责省管干部审计工作的

计划安排与委托,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领导干部的问题,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联系,发挥干部监督信息在干部工作中的作用;审理省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信息处

负责省管干部及后备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负责部内计算机网络管理;指导部内和市、县(市、区)组织部门办公自动化的开发及应用工作;管理省管干部档案,宏观指导组织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干部统计工作、党内统计工作,并进行宏观指导。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人事、培训、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处(室、中心)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担机关退(离)休人员的服务工作;办理本部人员出国(境)的政审和护照签证。

人才工作处

协调、宏观指导全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才工作情况综合调查研究和指导人事工作理论研究,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协调统筹有关部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基本政策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人才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协调开展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负责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协调人才开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科技副县(市、区)长的选派、管理;承担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教中心

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和规划全省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加强对各级电教机构的管理;制作并定期发行《广东党员电教》教材;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制作党员电化教育教材。复制、转发中组部和中央其他有关部门下发的党员电教教材。审查和决定需在全省交流的市、县制作的党员电教片。组织党员电教教材的引进、交流和发行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完成播放和收看任务;承担一定的电教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任务。负责党员电化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部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接待本部和省直单位召开的各类会议,搞好本部的对外接待工作;开发多种服务经营项目,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