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长安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电话是多少

长安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电话是12333。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24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114进一步咨询。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1)东莞监察投诉扩展阅读: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劳动监督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服务主体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实行检查、督促、纠偏、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劳动监督是保障劳动法得以切实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具有监督主体的广泛性、监督对象的特定性、监督内容的全面性、监督性质的多样性等特征。本章从广义上研究劳动监督及法律责任,涵盖但不仅限于劳动监督制度。劳动监督与劳动监察是保障劳动法切实执行的主要环节。

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是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主要是劳动行政部门及工会组织,监督检查的对象只是用人单位,监督检查的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② 东莞老板不给工资去哪投诉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 东莞市拖欠工资举报电话号码有吗

有的,为12333。

集中抄开展电话咨询服袭务的宣传工作,确定统一标识,在社会公众中培养“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问题找12333”的观念和习惯,使12333家喻户晓。逐步建立电话和短信呼入交换平台、部级电话咨询服务知识库,各地共同参与维护和使用,实现标准统一,资源共享,推动各地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互通互联和业务协作。

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是国家重要的民生服务平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建设,将有助于畅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提高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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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的相关要求规定: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2、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④ 我在深圳,东莞大岭山镇那边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投诉东莞市劳动监察大队电

如果老板拖欠了你的工资,就到东莞市劳动监察大队去举报。因为劳动监察大队是专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

⑤ 东莞松山湖劳动纠纷怎么办 去哪里投诉

东莞人社局和松山湖的人社局都不受理劳动争议投诉,都在混饭吃,不管事情 ,你应该到省市劳动局一起去投诉松山湖人社局

⑥ 东莞劳动局的举报电话号码是什么

现在已经没有劳动局了,东莞这边合并到人力资源局了。

有关劳动就业方面的电话:

1、咨询电话:0769-12345;

2、举报登记电话(举报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申报缴费数额):0769-22332203;

3、举报登记电话(举报单位或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0769-22388156。

办理材料

1、到我局举报的,填写举报登记表,内容较多的可同时附上有关书面举报材料;

2、举报人身份证明;

3、与违法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举报人填写举报登记表,提交举报材料。

2、接收指引。举报人确认已提交全部材料且属我局社会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进行接受登记。不属于我局管辖的,指引举报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当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3、立案。经审查,举报属于我局社会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违法事实成立的,依法立案。

4、处理。对举报事项开展调查并依法处理。

5、奖励。对举报人发现单位或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并向我局提供具体线索,使被骗的社会保险基金及时得以追回的,按规定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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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监察投诉指南

申请条件

劳动者对东莞市内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申报缴费数额,侵犯本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我局投诉,由我局依法审查受理和查处。

办理材料

1、投诉登记表。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的《投诉(信访)登记表》;内容较多的,可同时附上书面投诉书。《投诉(信访)登记表》应有投诉人本人的签名或盖章。

2、投诉人证明材料。全部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如证明劳动关系和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

⑦ 东莞劳动局电话多少

现在东莞市已经没有劳动局了。东莞那边现在的劳动局现在叫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有关于劳动的问题可以拨打劳动监察支队的座机电话:22618669 负责人:邓焕洪

劳动监察支队职能:

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劳动监督检查权,检查监督劳动和人事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镇街人力资源、劳动的监督检查工作以及相关事宜;

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的政策、制度和执法规范;依法受理举报投诉;

组织查处有关劳动、人事重大案件;

组织劳动执法大检查和年审;处理劳动关系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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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职能: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导及分工情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名义发布或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主办单位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直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信息等。

(四)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五)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六)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依法可以公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统计数据等。

(七)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项业务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事项、日常业务工作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