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舆论监督以其什么而对政治权力主体具有强大的威慑力

舆论监督因其普遍性、大众性和开放性,对政治权力主体具有很强的威慑力。

舆论监督是以公民的监督权为基础的:批评权、建议权、上诉权、申诉权、控告权、控告权等。“舆论监督”正是一种社会活动。

在法律上,没有“舆论监督”。它既不是法律概念,也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而是公民合法“监督权”的体现。

(1)政治舆论监督扩展阅读:

舆论监督的媒介多种多样,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舆论监督的形式多种多样,如电话采访、记者采访、事实报道、专家评论、公众留言等。

使舆论监督传播覆盖面大、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公信力高、社会反响强。与其他社会监督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独特优势:

1、方便。发达的通信系统可以在数小时到数天内产生监督效果,干预速度最快,是其他形式的监督所无法比拟的。对报纸来说,今天的事件将在明天公布;对于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

可以实现现场直播,舆论监督的工具也比较特殊。相机、摄像机、录音机、手机和其他移动设备可以被公众使用的言行记录监督和监督事件现场的实际情况,以再现实际情况客观、生动地在公众面前。

2、经济。舆论监督的社会成本是最低的,对于公众来说,可以利用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以低成本甚至零成本表达意见,形成舆论监督。

3、是一种威慑。与其他形式的监督,特别是法律监督相比,舆论监督并不是直接强制性的。然而,舆论监督也具有强大的威慑力量。

一方面,舆论监督可以揭露和遏制社会弊端;另一方面,舆论监督也可以转化为其他形式的监督,如通过曝光违法犯罪问题。

舆论监督可以转化为法律监督,监督机关监督可以转化为监督,个别监督可以转化为普遍监督等等。

4、预防效果。舆论监督主要针对国家政治生活或社会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虽然舆论监督不像法律监督那样具有直接、强制性,但也可以更早发现不良行为,及时制止危害社会公德的丑恶现象的发生。

Ⅱ 舆论监督制度是什么

所谓舆论,即多数人的共同意见。所谓监督,中国《辞海》中的解释是“监察督促“,也就是说,监督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监察,二是督促,监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督促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所以“新闻舆论监督”就是通过新闻媒介来揭示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促使其解决的一种舆论监督,就是社会各界通过广播、影视、报刊、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形成舆论,从而对国家、政党、社会团体、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以及社会上一切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实行制约。
监督舆论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它却具有一种精神的、道德的力量。当分散的、个别的议论引起人们普遍关注, 经过传播而形成社会舆论时,便代表着众多人的看法和意志,对社会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发展成果和政治生活状态的政治文明,其核心是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扩大包括新闻舆论监督在内的公民的民主监督,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手段,也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可以说,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在中国,新闻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行使社会主义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其主要监督方式有报道、评论、讨论、批评、发内参等,但其核心是公开报道和新闻批评。因为“舆论监督的实现需要两个环节:一是提供足够的舆论信息,即可以形成舆论的事实和情况,使人们对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及社会生活有充分的了解;二是在拥有信息的情况下,对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现象及有关人进行理性的、坦率的评论。在信息日益丰富的情况下,舆论批评显得越来越重要,通过人们对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论辩、辩驳乃至争论,即众多个体意见的充分互动,最终达到某种为一般人普遍赞同、且能在心理上产生共鸣的一致性意见,从而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②整个过程就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作为社会上有多种监督,如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中不可或缺、极具有战斗力的一种监督形式——新闻舆论监督以其特有的公开曝光的形式产生的作用和效果与其他的几种监督是不一样的,它具有很强的公众震慑力。然而,据统计,近几年来,中国因舆论监督引发的新闻官司已经超过1000起,新闻界的败诉率在30%,屡屡败诉,即使有的胜诉,也使自身精疲力竭。这种现象,说明新闻舆论承担着重大的法律责任,却没有得到切实的法律保障,也显出有些人在舆论监督的法律责任理解上存在着偏差。

Ⅲ 舆论监督有哪些方式急求~~

“舆论监督”是中国共产党正式文件确认的概念,从1987年党的十三大、1992年党的十四大、1997年党的十五大,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中,均有这个概念。从党的工作角度,舆论监督被视为一种对党政权力组织的公开的监督形式。

本来意义上的舆论监督,是指公众对各种权力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人物等等,自由表达看法,从而对议论客体成形的一种客观效果。这种监督是一种自在的、无形的精神性力量,监督渠道多样,意见表达包括赞扬、批评两个方面。

在我国,通常所说的“舆论监督”与本来意义上的舆论监督有较大差别,它指的实际上是“传媒监督”,因为大众传播媒介通常被视为“舆论界”。传媒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党政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意见表达的方式是媒介对党政工作中存在的缺点给以批评性的报道。“舆论监督”成了“传媒监督”,在此有必要强调的是,二者实质上是存在差别的:舆论监督是自然存在的公众集合意见造成的某种效果,而传媒监督就不能不带有媒体自身的主观意图,以及媒体背后政治、经济因素对其的控制。大众传媒在理论上应代表舆论,但是否真正代表舆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我国传媒所有权和管理体制的特殊性,决定了舆论监督的特殊性。大众传媒在我国属于国有资产,党和政府直接领导主要媒体并给以经济扶植,其他媒体也都分属主要媒体或传媒集团、各个党政机构或党领导的团体。媒体的重大批评报道,通常得到主管机构的指示;一些由记者首先发起的重大批评报道,则要在事后得到主管机构的认可才可能继续。媒体在一些较小的问题上,拥有一定批评自主权,例如针对某些基层权力组织的批评、针对小型企业和违法事件的批评等。总体而言,传媒监督在我国,某种程度上是党政权力的延伸或对这种权力的补充。

从理论上说,传媒监督只是舆论监督的一种形式。传媒监督的正当性来自公民所享有的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传媒作为公民知晓信息和发表意见的公开平台,代行公民舆论监督的职责。传媒批评的权利不应是一种特权。

鉴于我国的传媒监督是一种党政权力的延伸和补充,我国的舆论监督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人们常常将媒体批评视为某一级政府或党组织的意图,因而,这种监督具有十分强大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往往对被监督者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其次,由于媒体的一些报道是各国家机关、党的部门联合下文件要求媒体配合进行的(例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道路超限超载检查活动等等),因而这时的“传媒监督”其实是党政权力和传媒职能相结合的产物,具有明显的党政行为性质。所以发生一些媒体从业人员要挟人、剥夺人的违法情况,除了具体人的素质问题以外,也在于这时的记者拥有某种权力但又缺乏约束,媒体的报道可能演化为一种话语霸权。

第三,由于体制问题,除了中央级的传媒,目前各地传媒监督的报道直接涉及到本地的人和具体单位的很少。

第四,有效推进舆论监督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监督得到具体的党政权力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支持,鼓励传媒积极监督下属机构和工作人员;二是具体的地方立法机构制定舆论监督的法规,以支持传媒的监督,例如1999年在全国最早出台的《珠海市新闻监督办法》;三是跨地区的传媒监督。媒体及其从业者为了防止因直接批评本地的腐败现象而遭遇不测,当地的传媒通常只揭露异地的问题,其他地区的传媒亦然,通过这种办法达到监督的目的。

第五,根据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的精神,舆论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各级权力组织,而不是非权力性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媒体在其中的职责是,以审视的眼光,敏锐地发现领导的失职,并及时监督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问题。但是目前舆论监督中也包括了媒体一定程度上代行司法和行政职责的现象,如检查劣质产品、调查恶性事故等。这是因为,在实际生活中,常常将传媒监督和某种程度上媒体代行公共政治权力统称为“舆论监督”,因而使舆论监督的外延扩大。

我国舆论监督应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2003年12月至2004年7月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草拟并四易其稿的《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写入法规,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新闻记者在预防职务犯罪采访工作过程中享有知情权、无过错合理怀疑权、批评建议权和人身安全保障权。对新闻媒体揭露出的问题,主管部门应当在7日内进行全面调查,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不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的,将由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监察机关或主管部门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该草案已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如果通过,将成为新闻监督权的重要突破。目前更多的现实情况是,媒体的舆论监督往往仅限于对职务犯罪的后期揭露,这样,媒体对职务犯罪的新闻报道很难起到对职务腐败的监督、预防和前期遏制作用。

由于我国当前舆论监督的实际范围较宽,舆论监督目前的职责范围大致包括三个方面:保证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促成并维护以法治国的社会机制、遏制腐败的滋生和蔓延。

“舆论监督”要正常运行,其前提是公众知情,即公众对公共事务信息,尤其是政务信息的全面、及时、客观的掌握。只有公众知情,舆论才能产生监督的效应。同时,传媒作为重要的监督渠道,其报道活动也应受到法律、具有可操作性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自律条文的监督和制约。
参考资料:http://academic.mediachina.net/lw_view.jsp?id=1047

Ⅳ 舆论监督

所谓舆论,即多数人的共同意见。所谓监督,中国《辞海》中的解释是“监察督促”,也就是说,监督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监察,二是督促,监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督促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所以“新闻舆论监督”就是通过新闻媒介来揭示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促使其解决的一种舆论监督,就是社会各界通过广播、影视、报刊、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形成舆论,从而对国家、政党、社会团体、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以及社会上一切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实行制约。
监督舆论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它却具有一种精神的、道德的力量。当分散的、个别的议论引起人们普遍关注, 经过传播而形成社会舆论时,便代表着众多人的看法和意志,对社会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发展成果和政治生活状态的政治文明,其核心是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扩大包括新闻舆论监督在内的公民的民主监督,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手段,也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可以说,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在中国,新闻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行使社会主义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其主要监督方式有报道、评论、讨论、批评、发内参等,但其核心是公开报道和新闻批评。因为“舆论监督的实现需要两个环节:一是提供足够的舆论信息,即可以形成舆论的事实和情况,使人们对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及社会生活有充分的了解;二是在拥有信息的情况下,对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现象及有关人进行理性的、坦率的评论。在信息日益丰富的情况下,舆论批评显得越来越重要,通过人们对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论辩、辩驳乃至争论,即众多个体意见的充分互动,最终达到某种为一般人普遍赞同、且能在心理上产生共鸣的一致性意见,从而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②整个过程就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作为社会上有多种监督,如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中不可或缺、极具有战斗力的一种监督形式——新闻舆论监督以其特有的公开曝光的形式产生的作用和效果与其他的几种监督是不一样的,它具有很强的公众震慑力。然而,据统计,近几年来,中国因舆论监督引发的新闻官司已经超过1000起,新闻界的败诉率在30%,屡屡败诉,即使有的胜诉,也使自身精疲力竭。这种现象,说明新闻舆论承担着重大的法律责任,却没有得到切实的法律保障,也显出有些人在舆论监督的法律责任理解上存在着偏差。

Ⅳ 舆论监督的种类

它可能是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的传播媒体和新兴的互联网,也可能是内某些讲坛、沙龙和公开容的会议,传单和张贴物,也可能表现为街谈巷议和集会游行示威。我们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了“舆论监督”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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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的关系。

两者在新闻真实性方面有着颇为严格的相同之处;对舆情的调查、分析是舆论引导的起点,也是舆论监督的起点;媒体进行舆论引导,必须善待作为引导对象的媒体受众(人民群众),尊重人民群众的国家主人的身份,尊重其知情权等民主权利,实施舆论监督,则必须善待作为监督行为的主体的受众(人民群众);两者在体现党的意志方面有着一致性 以传媒为载体的舆论监督,既是监督公共权力,遏制权力腐败的“利剑”,同时又堪称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盾牌”。倘若说“以法律制约权力”是现代法治国家推崇的重要法治信条,那么“以舆论监督权力”则堪称现代公民社会弘扬的重要民主理念,舆论监督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载体。 从一定意义上讲,舆论监督是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经由媒体传播而形成的客观效果。“知情”是舆论监督的前提,“曝光”是舆论监督的关键,“监督”则是“曝光”之后因舆论的传播和受众的共鸣而形成的一种客观效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舆论监督的威力就在于通过媒体曝光将事件的真相及相关问题公诸于众,让舆论的阳光驱散恣意的阴霾,让滋生腐败现象的霉菌难觅藏身之地。舆论监督的本质在于客观和公正地报道事件真相和揭露有关问题,通过“曝光”的形式来满足和维护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传媒的主要职责就是“曝光”,舆论的真正使命就在于充分满足和维护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一切公权力在阳光下健康运行。 新闻媒体既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也是人民的耳目喉舌;既是社会的眼睛和良心,也是社会的预警雷达。舆论监督既是新闻媒体拥有的重要权利,同时也是新闻媒体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只有切实行使好舆论监督职能,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新闻媒体的“耳目喉舌”、“眼睛和良心”以及“预警雷达”的功能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现代社会是典型的传媒社会,媒体正在全方位地影响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媒体舆论监督将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常态。在建设民主政治进程中,各级党政干部要努力学会“在舆论监督中生存”,以适应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的时代潮流。说句实在话,只有在舆论监督的压力下,干部感觉难当,人民的日子才会好过。

Ⅶ 舆论监督以其什么而对政治权利

舆论监督以其时效性而对政治权力主体具有强大的威慑力,曾经被马克思形象地称为“另一个回法庭――社会舆答论的法庭”。

加强舆论监督制度建设,至少有三方面的制度建设需要加强:要有保障性方面的制度建设,明确开展舆论监督的制度要求、保障措施。

规范性方面的制度建设,重点明确界定舆论监督的定位是什么、范围是什么、途径和程序是什么;要加强导向性方面的制度建设,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的相统一。

(7)政治舆论监督扩展阅读

做好舆论监督工作,要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认识舆论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责任意识,坚持科学监督、准确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住群众关心、政府重视、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实事求是、认真调查,有针对性地做好舆论监督报道;强化制度意识,建立健全记者采访保护机制,保障媒体和记者依法享有采访报道权、公正评论权、批评建议权。

巩固和完善舆论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审稿把关制度,完善采写激励制度,建立完善纠错制度等,以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推动提升舆论监督报道水平。

Ⅷ 舆论监督的概述

所谓舆论,即多数人的共同意见。所谓监督,中国《辞海》中的解释是“监察督促”,也就是说,监督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监察,二是督促,监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督促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所以“新闻舆论监督”就是通过新闻媒介来揭示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促使其解决的一种舆论监督,就是社会各界通过广播、影视、报刊、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形成舆论,从而对国家、政党、社会团体、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以及社会上一切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实行制约。
监督舆论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它却具有一种精神的、道德的力量。当分散的、个别的议论引起人们普遍关注, 经过传播而形成社会舆论时,便代表着众多人的看法和意志,对社会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发展成果和政治生活状态的政治文明,其核心是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扩大包括新闻舆论监督在内的公民的民主监督,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手段,也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可以说,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在中国,新闻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行使社会主义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其主要监督方式有报道、评论、讨论、批评、发内参等,但其核心是公开报道和新闻批评。因为“舆论监督的实现需要两个环节:一是提供足够的舆论信息,即可以形成舆论的事实和情况,使人们对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及社会生活有充分的了解;二是在拥有信息的情况下,对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现象及有关人进行理性的、坦率的评论。在信息日益丰富的情况下,舆论批评显得越来越重要,通过人们对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论辩、辩驳乃至争论,即众多个体意见的充分互动,最终达到某种为一般人普遍赞同、且能在心理上产生共鸣的一致性意见,从而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②整个过程就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作为社会上有多种监督,如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中不可或缺、极具有战斗力的一种监督形式——新闻舆论监督以其特有的公开曝光的形式产生的作用和效果与其他的几种监督是不一样的,它具有很强的公众震慑力。然而,据统计,近几年来,中国因舆论监督引发的新闻官司已经超过1000起,新闻界的败诉率在30%,屡屡败诉,即使有的胜诉,也使自身精疲力竭。这种现象,说明新闻舆论承担着重大的法律责任,却没有得到切实的法律保障,也显出有些人在舆论监督的法律责任理解上存在着偏差。

Ⅸ 高中政治:舆论监督制度是公民向新闻媒体反应吗例如在网上对某顶政府公布做出评价和意见是属于什么

1.舆论监督制度,强调媒介。公民向新闻媒体反映,希望媒体加以关注。由媒体决定是否加以传播,主动权在媒体上。

2.网上评议政府,算一种新型民主监督形式。主要目的不是广泛传播,而是希望政府关注、点赞。主导权是政府

Ⅹ 高一政治辨析题:新闻舆论监督是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

高一政治是一个空想的政治,是一个幻想的理论,是一个逗你玩的存在。如果说新闻舆论监督是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那还要什么三权分立呢,还提什么三权分立呢,这不是胡说八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