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察委员会主任什么级别

新改革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是副国级,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是副省级。

监察委员会由专主任、副主任若干属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

(1)广东监察委主任扩展阅读: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规定:“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监察委员会主任

2. 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是正省级吗

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不是正省级,通常是副部级(省部级副职)。

省级监察委主任,通常同时也是当地省级纪委书记。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任。也就是说省级监察委主任通常是副部级。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2)广东监察委主任扩展阅读:

正省级干部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大大、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部长等。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最高人民法院正部级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正部级院长,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部队正军职干部。

3.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主要领导

谁在纵容卖地村官
几年前,普宁市流沙东街道北山村村民就到处举报村委书记许子敦非法出卖耕地。
2013年12月,300多村民联名到广东省信访局、普宁信访局、普宁市纪委、普宁市检察院、普宁市国土局举报许子敦非法出卖200多亩耕地。
2014年3月广东省信访局回复:经流沙东街党工委副书记、北山单元长蓝愈鹏牵头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和北山单元驻村干部初查,许子敦审批转让的土地8宗,涉及土地有158.741亩,其中四宗没有村集体会议记录。
仅凭广东省信访局的答复,就能确认村官许子敦已严重触犯法律,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罪。
但相关部门不仅没有处理,反而包庇违法村官,建议村民不要再上访。
5月7日,忍无可忍的二百多北山村民打着横幅冒着暴雨到普宁市政府信访,并申请6月1日千人游行示威。
5月11日、12日,普宁市委副书记陈思鹏、街道党工委书记刘睿华和北山村现任党总支部书记许春苗等人到广州深圳等地约访信访人,承诺依法查处。
5月14日,普宁市公安局对许子敦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立案侦查。
而5月11日,还跟流沙东街道等政府官员联系的许子墩,竟然在5月14日公安立案时,神奇般逃之夭夭了。
时至今日,许子墩仍逍遥法外。
到底是谁在纵容非法卖地村官许子墩?

2014年7月17日

4.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谁选出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监察委员会主任
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1]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1]截止2018年2月,31省份都已选出省级监察委主任,他们同时都是当地省级纪委书记。有关监察委员会主任的相关规定已经于2018年“两会期间”写入宪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七节,规定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1]2018年3月18日,杨晓渡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2]搜狗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人数1人。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现任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为杨晓渡。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任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沿革
2017年1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全文公布。王岐山在报告中提到,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监察法、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并入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预防腐败局并入国家监察委员会。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1]。

2018年3月1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杨晓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任期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2]。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简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简历

杨晓渡简历

杨晓渡,男,汉族,1953年10月生,上海市人,1970年5月参加工作,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1970-1973年安徽省太和县宋集公社高庙大队知青

1973-1976年上海中医学院药学系药学专业学习

1976-1984年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医药公司股长、副经理、党支部书记

1984-1986年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医院党委书记

1986-1992年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行署副专员(其间:1988-1989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2-1995年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

1995-1998年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党组副书记

1998-2001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副大大,财政厅党组书记

2001-2006年上海市副市长

(1998-2001年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6-2012年上海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2-2014年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其间:2013.11-2014.0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4-2016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2016-2017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2017.01)

2017-2018年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8-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2014年1月增选为中央纪委常委、副书记,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5. 监察委员会委员长任免须上级批准吗

不需要。我国监 察委领导不叫委员长,而是主任。监委主任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副主任由主任提名,人大常委会任免。

6. 监委会主任怎样产生

监委会成员资格条件:

1、必须是村民代表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法规知识和议事能力。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敢于监督

3、按照回避的原则,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及其配偶亲属、近姻亲或其他明显特殊关系成员不得担任监委会成员。

4、一般应为党员 ,各村设主任1人,委员2人,各差额1人,无记名投票选举。

5、初提后选人方式,由各村党组织推荐、村民代表联名推荐、村民代表自荐三种方式进行。推荐自荐人数不能多于应选人数。并进行张榜公布,以得提名人数多少为序排列。

6、正式候选人的确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预选确定5名正式候选人,报经乡党委审查同意后,以姓氏比划为序张榜公布。

(6)广东监察委主任扩展阅读:

1、村监委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组织协调村民代表会议依法监督村民委员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情况等。

2、村里监委会主任主要工作就是监督村委会的工作。但是这一制度只在少数省份铺开,绝大数省份还在试点工作。但是村监委会的有没有必要设立值得商榷,设立反而造成村一级领导机构的臃肿。

7.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简介

截止2020年6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及简介如下:

1、林贻影,党组书记、检察长;

2、陈武,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3、金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4、黄文艾,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5、李粤贵,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6、来向东,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7、刘牧,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8、闫进宏,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7)广东监察委主任扩展阅读:

广东检察机关是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建立和发展。经历了创建时期(1950.2-1954.8);发展时期(1954.9-1957.5);挫折中渐进时期(1957.6-1966);十年中断时期(1967-1977);重建时期(1978.6-1979.9)和全面发展时期(1979.10至今)。

自1978年恢复重建后,历任检察长分别为:寇庆延、赵练、肖扬、张培宇、王骏、张学军、郑红。自全省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广东检察事业的繁荣兴旺,为保护和促进广东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8. 监委主任和副主任那个权力大

当然是主任的权力大,主任是管理全部的,而副主任只是分管其中的一部分,而且主任是正职,副主任只是副职。

9.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能超过几届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党中央从全面从严治党出发,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改革及试点工作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使改革实践成果成为宪法规定,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充分的法理支撑。

(9)广东监察委主任扩展阅读: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2、维护宪法法律,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10. 广东省监察厅的内设机构

(挂省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
负责综合、分析部门专和行业作风的建设情况,属提出纠正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督促、检查、指导对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对纠风工作的重要检查活动和对顶风违纪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 (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工作;审核地级以上市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出)机构领导干部及省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主要领导干部人选;研究分析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负责机关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指导机关工、青、妇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了解掌握办案工作情况,提供查办案件信息;制定办案工作计划,确定办案重点;做好重大案件的组织协调,进行跟踪督办;开展案件综合分析,研究发案规律和办案理论;总结经验,对办案工作进行指导;完善管理,开展办案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