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易制毒化学品 半成品 管理制度

各公司的来情况不同,要区别自对待,附上我公司的制度供参考:
1.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质量部化验室中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存储、使用注意事项。
2.
定义:
NA
3.
相关文件/表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数量登记表》
4.
程序:
4.1.
采购部采购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应持备案或许可手续(公安部门),向有资
质的企业或经销商采购。禁止采购无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或者无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4.2.
采购的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采购部到库存管理部办理入库,与此同时质量部
办理出库,库存管理部应登记台账,标明采购数量、经销商单位名称。
4.3.
质量部领回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后,由分析组组长登记数量,分类存放。对
产品说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并进行质量检验。
4.4.
质量部分析人员领用时分析组组长要登记领用数量,使用后分析组组长要登
记使用量、剩余量。
4.5.
在任何情况下质量部人员不得用于制造毒品,不挪作它用,不私自转让给其
他单位或个人。

Ⅱ 品质监管部门具体是做什么的

质监管部门具体的工作职责每家单位都有所不同,有所侧重,但专总体来说会有下面几种职责属:
1、负责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策划、组织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绩效改善;
2、负责公司各种品质管理制度的订立与实施,“5S”、“零缺陷”、“全面质量管理”等各种品质活动的组织与推动;
3、负责对各部门品质管理工作进行内部质量审核;
4、负责进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品质标准、品质检验规程和各种质量记录表单的制订与执行,对出仓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5、负责全员品质教育、培训;
6、负责各种质量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各种品质异常的仲裁处理,配合营销中心对客户投诉与退货进行调查处理。
以上只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Ⅲ 食品半成品归哪个执法部门监管

质监局和卫生局

Ⅳ 半成品过海关需要哪些证件

货物进出口首先要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具体品名,海关商品编号,每项商品编号都会附带相对应监管条件。 你应确定你货物的品名,并根据海关归类规则进行归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选择商品编号,并查询监管条件。在具体申报时,有些商品的半成品、零备件法定数量需要申报成0.1个单位,这些相关问题报关员都应明白,具体可以找一个报关公司或者报关员帮你解决具体操作方面的事宜。

Ⅳ 为确保食品安全,面点对原料,半成品成品是如何规定

  1. 保证个人身体健康

  2. 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

  3. 肉类,蔬菜,海鲜分开存放

  4. 专板版专刀

  5. 熟菜要彻权底煮熟

  6. 凉菜.面点,海产品生食要专间,灭菌杀毒

  7. 做好厨房卫生,设置预进间,戴帽,口罩,地面清洁无积水,垃圾桶带盖。

正航软件食品安全溯源核心机制构建于正航CAP创新开发平台,正航CAP平台是通过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开发的平台化软件,可结合各种硬件设备接口(如RFID、手持PDA),实现食品从生产源头到流通环节的全程可追踪,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监管措施,其特性在于平台的稳定性及扩展性,可根据各种类食品特性,快速导入流程作业,实现生产商、消费者双方受益。

Ⅵ 在仓库物流中的仓管员之间如何做到相互监管

工作总结请参考整理:
你需要从几个大的方面进行说明:
1、仓库管理制度
2、仓库日常作业管理流程
3、仓库帐务处理流程
4、仓库“7S”,区域规划和物料摆放、安全、节约等
5、仓库人员管理
6、仓库单据、卡、帐本管理等

我们公司和你们公司性质一样的。用的也是K3。
第一篇:总结
现将我3个月来的工作总结分析如下:
一:工作上所取得的成绩,当然这是我们仓库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1、 库存物料连续3个月盘点合格率超过99.6%。
2、 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积极的配合生产,按时完成各订单物料的备料工作,在工作中克服了种种困难,特别是刘付俊翠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吃苦耐劳,承受拉很大的工作压力。
3、 除完成本职工作以内的事情还积极配合本部门其他事务的工作,如包装成品,改装成品,给加工商送料等。
4、 在工作中对仓管员进行实地培训,积极的改善各种仓库工作细节上的流程,使仓库工作流程更顺畅。如改善退料流程,改善备料单审单流程。
二:工作上还存在的问题:后附上次的总结分析报告。
三:关于PCM仓库和资材部仓库合并后的建议及理由如下:
1. 建议:
1.1 仓库规划:
合并后PCM仓库的电子料转至仓库1,原包装材料仓和PCM仓库将主要存放包材,壳料,电芯等。合并后仓库的面积将增大,我会对仓库的所有物料存放区域进行合理规划。
1.2 人员编制:
合并后仓库人员编制为4人,**除负责原PCM物料外,增加管理纸卡,纸箱,吸塑等。
1.3 管理重整:
因**工作上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业务培训及指导,逐步减小出错机率。
2. 理由:
2.1 仓库原人员编制为4人,且远远没有现在的工作量大,如减少工作人员仓库人员难以接受。
2.2 目前仓库还有不急但必须要做的事情还没能及时完成,如加工商的退料处理,拒收仓的物料清理,物料的整理,即使是日常的一些工作仓库还需要加班完成,所以减员存在很大的压力。
2.3 现**处理账务的准确率非常高,如要换人,则仓库的账务准确率不可能有现在的高,会给仓库造成很大的麻烦及对我们的物料盘点合格率有很大影响。
2.3 仓库内部人员作帐会有很大的便利性,且会积极配合处理一些账务上的棘手问题,如属不同部门人员就不可能那么密切的配合。
2.4 另赵素芬的性格不适合作帐,仓库账务处理人员需要一个不急不躁稳重的人员来处理。
2.5 原仓库在比较忙的情况下曾提出招人的要求,后因为整个资材部的绩效考虑,而没有强烈要求招人,实际我们工作上都觉得非常累,但是却在一直坚持。
四: 如仓库合并后人员编制不少,我将从一下几个方面改善现在的工作:
1、 加强人员方面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减少出错的机会。
2、 改善作业方法及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 合理规划仓库物料存放区域,逐步达到“6S”管理的要求。
4、 对每个人的工作量进行重新评估并合理分配,以达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要求。
以上是我的个人总结,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谢谢!

第二篇:仓库问题分析
目前仓库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仓库5S管理不规范,区域规划不合理。
2、 拒收仓物料无时间清理,造成积压和浪费。
3、 个别工单不能迅速备出,影响生产。
4、 仓库管理上的细节问题注意不到位。
以上问题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
1、因工作时间的原因,抽不出一些时间进行仓库的5S整理,作业流程改进,人员培训,仓库遗留问题处理,细节问题处理等。
2、 仓库区域较小,来料较多,物料流动性大,另因欠料较多,一直不能发料,使物料一直积压仓库,进行5S整理有很大困难。
3、 目前公司进入销售旺季,定单逐渐增多,导致仓库工作量加大,收料备料发料频繁。
4、 因经常性欠料,导致仓库重复备料和补料,增加了工作量。
5、 仓库原配置人员为4个,王杏主要负责保护板和半成品板,还可以帮小翠备料;
原账务处理事物由MC负责,现也转至仓库作业;
原仓库只按委外加工单备料,现需根据A4纸工单查核库存备料报欠料,增加了重复劳动的工作量;
原加工厂不需送物料,现某些加工厂还要仓库送物料;
原加工厂退料物料都有写料号,现某些厂不写料号,需要仓库处理;
原加工厂退料由生管送检,现生管不管,需要仓库处理;
原所有转料号的工作均由MC处理,现MC不管,需要仓库处理;
另还有增加包装产品的工作。
等于仓库增加了账务处理、加管半成品板、查核库存量、重复补料备料、报欠料、转料号、送加工商料、处理退料、包装产品等工作,还少了一个人帮忙。
6、 大体积、重物料都由小翠一个女孩子来管理,工作量较大较重。
根据以上的分析,提出以下建议:
1、 生管在打委外加工单以前,该备料单的欠料应该是少数,不然仓库还要查核库存量,增加拉很多工作量,等于说仓库在做MC的工作,非常不合理。
2、 所有外协加工厂的退料都需写料号,经过品质检验,仓库才会受理。
3、 生管安排要合理些,尽量不要安排仓库人员送物料。
4、 采购从仓库领物料发外加工时,应由采购处理,不能不管丢给仓库。
5、 所有发外加工的图纸应该由开发部施秀芳确认料号后放可发外处理,避免出现错误,仓库还要转料号,导致发料延误。
6、 未避免在工作量大且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出现工作失误而影响生产进度建议招一个临时工以分担工作量。
掉火坑里拉

Ⅶ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中药饮片是成品还是半成品

首先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其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然后内服与外用药分开,这样就行了。

Ⅷ 库存货物作动产浮动抵押,怎么实行对库存货物的监管

浮动抵押设立后,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但本条规定了例外,即浮动抵押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因为,浮动抵押是现有的和将有的财产设定担保,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占有、使用、处分抵押财产,如果以全部或者部分动产抵押,又不让抵押人处分该财产,抵押人的经营活动就无法进行了。特别是浮动抵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原材料、库存产成品,这些动产经常处于流动过程中,既然法律允许抵押期间处分抵押财产,浮动抵押又具有抵押期间财产不确定,抵押财产最终确定前处分抵押财产不受物上追及的特点,占有又是推定动产所有权的公示方法,那么对于浮动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就应当给予一定的保护。否则,所有动产的买受人为防止买受的货物被迫及的风险,在交易前要么必须查阅登记资料,要么必须征得担保物权人的同意,这样将使动产交易活动变得及其滞重,不能适应现代商业的需要。但是,对于动产的买受人的保护又不能是漫无边际的,否则设立抵押权就会失去意义。按照本条规定,受到保护的买受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买受的财产是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第二,受保护的主体必须是正常交易活动中的买受人。正常交易活动中的买受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存货融资中,买受出卖人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出售的已设定担保的存货的人;二是市场交易中的消费者。第三,买受人必须是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了抵押财产。具备这三个条件,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可以对抗抵押权人,即买受人可以取得买受的抵押财产而不受抵押权人的追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