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名称变更同时经营范围可以变更吗

正常是可以一起变更的,企业名称变更和经营范围变更并没有冲突的,你也可以咨询你们所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

B. 人少也要带口罩

哪些人群,必须要戴口罩?
答:特定的人群、特殊的场所是一定要戴口罩的。保洁员、食堂及物业等工作人员,接触的人员更多、物品更杂,工作时要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手套,要根据工作场所风险等级,选择佩戴适合的口罩。
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的工作人员、商场、银行等场所的服务人员以及公共交通工具、餐馆、食堂、旅馆、单位社区进出口、企业前台等场所工作服务人员,因工作与各类人员接触较多,需要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去医院就诊、探视或陪护的人员,必须要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一些特殊的人群,如医务人员、特别是从事有创诊疗的医务人员,防护级别要更高,就不是戴口罩那么简单了,还要戴呼吸防护器等。

●问:在公共场所,口罩该怎么戴?
答:在超市、商场、餐厅、展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等场所,大家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在剧场、影剧院、地下或相对封闭的购物场所、网吧及乘坐厢式电梯等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需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在会议室,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人员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问:去商场、超市,必须要戴口罩吗?
答:在密闭空间、不通风,或是人群较集中的地方,是需要戴口罩的。如果去超市,建议大家戴口罩。具体来说,大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比如,一些超市比较大、空旷,人比较少,大家可摘下口罩,但如果在一些小超市,人员比较密集,一定要戴口罩。同时提醒大家,在商场、超市等场所,要缩短购物时间,排队交款时,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

●问:乘坐交通工具,要戴口罩吗?
答:骑车、自驾车时,无需戴口罩;乘坐公交、地铁、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问:特定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掌握什么标准?
答:办公场所及厂房车间的人员,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作业岗位工作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养老院、福利院、监狱和精神卫生机构人员,此类机构内的人员无需戴口罩;外来人员、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严重心肺疾病患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戴口罩,3岁以下婴幼儿,不戴口罩。

您看一下您是其中的哪一个,然后看看需不需要佩戴吧。

C. 北京一餐厅因为等位人多被举报了,此餐厅最终是被如何处理的

街道办已责令该餐饮企业立即改正 并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安全工作,保证复工复产的安全

D. 疫情之下中国的具体做法

疫情之下,全国人民众志成城,而我所在的城市银川,在严防疫情方面仍然是一丝不苟,丝毫没有松懈的迹象。

我们小区很小,相邻的几个小区也不大,所以在几个小区所处的巷子口,巷子北面一头已经堵死,只留南面一头供本巷的人员和车辆出入。

▪️规定每家两天只能有一个人可以出入巷囗,每次进出都要登记,凭颁发的出入证,方能进出。

▪️街道、社区、派出所都来家进行了人员登记。街道、社区没有进屋,只隔着门进行询问登记。派出所站在门口查验了户口簿和身份证。

▪️现在去超市买菜,在超市门口都要进行登记,测量体温。

▪️上班现在是排班制,每个办公室每天去一个人,轮流上班。

▪️公交车本月九号部分线路通车,具体有多少人坐车,由于没坐过,所以不清楚。

最近几天,从朋友圈可以感受到,大家已从前些天的恐惧与疑虑中逐渐走了出来,心态平和了,看问题也客观了许多。

现在我们银川确诊人数32人,治愈出院人数12人,零死亡。虽然治愈率很高,也没有死亡的,但仍然不能放松,因为银川只有230万人口,现在确诊人数32人,这个比率还是有点高。

总之,我们每天最关心的,除了银川、宁夏,就是湖北,就是武汉。只要湖北,特别是武汉疫情有根本的的好转,大家心里就有信心。

E. 北京新发地市场监督所共有多少职工人员,都负责什么工作

北京新发地市场监督所共有14名职工人员,14名市场监管人员将专职负责对北京新发地市场进行日常监督。

周新春表示,严格防疫要求,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按照“三防四早九严格”的要求,建立“四个一”防疫工作机制,即体温一日一监测、摊位一日一清洗、场所一日一消毒、市场一周一次全面消杀。

设立新发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加大对食品安全、冷库冷链设施设备的监管力度。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对市场内外建筑物及冷库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排查,拆除临时建筑4.5万平方米,整改消防隐患20个、安全生产隐患22个。

F. 物流末端通达能力有待恢复 行业面临整合

近期,国省道路防疫卡口撤销、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港口等物流枢纽有效运转促进了物流行业复苏,全国经济正在摆脱疫情的影响,走上正常运行的轨道。

但受制于生产企业复工达产进度不一、运价预期偏低等因素,部分物流企业仍面临通行难、生存难的问题。

一方面,疫情影响了经济的恢复,可能给部分物流企业带来危机,加速物流行业的洗牌,进一步提升行业的集中度。

另一方面,线上需求的爆发式增长,将带来线下物流行业需求的增长,这要求物流行业进行由面到点的创新式变革,未来,物流企业整合资源和立体式通达的能力,将成为竞争的决定性因素。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G. 辛巴高调的举办盛大复工仪式,“燕窝事件”会让辛巴变得更加严谨吗

二、直播带货行为如果构成虚假广告,且主播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则主播应对其所推荐、证明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如第一部分所分析,主播原则上无需对其所营销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承担责任。但是,在直播带货构成虚假广告的情况下,如果主播同时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则其需要对带货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1、直播带货行为是否构成互联网广告?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直播带货行为通常指通过如淘宝直播、抖音、快手、小红书等互联网媒介,借助主播自身的影响力,向互联网用户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最终实现商品或者服务的销售。直播带货中的某些要素完全符合上述关于互联网广告的定义,会构成“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行业主管机关、协会对直播带货的定性,以及与其具有高度近似性的电视购物节目被认定为广告,都进一步印证了这一结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的“压实网络直播者法律责任”部分指出,“直播内容构成广告的,应按照《广告法》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广告协会在其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的前言部分称,“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诸多要素带有明显广告活动的功能和特点,广告活动的各类主体也积极参与投入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是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新业态发展的重要力量”。

电视购物节目和直播带货行为是具有高度相似性的行为,二者在表现形式、内容、参与者及其角色定位等方面都具有高度一致性。基于当前的执法实践,电视购物节目中具备广告功能和特点的内容,会被认定为广告。如江西电视台购物频道纪念钞广告行政处罚案中,江西风尚电视购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电视购物的公司,其通过其运营的江西电视台《风尚购物频道》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2日为长沙佳购日用品贸易有限公司的“人民币发行七十周年纪念钞”等商品进行宣传时,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责任承担没有予以合理提示或警示,并使用“首发认证”话术,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被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拾万元的处罚[③]。 这也印证了将直播带货认定为广告的合理性及法律的一致性。

但需要指出的是,除了部分要素构成互联网广告外,直播带货中还包括大量非广告因素或内容,比如主播在直播中会花费大量时间介绍商品的成分、性能、价格、优惠力度等,以及主播对一些用户提出问题的解释和说明,都不属于广告。就如同在电商的商品详情页面部分内容会被认定为广告,但其他信息(如商品的基础信息)却不会被认定为广告,因为这些的展示是基于《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