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执行监督的方式

(一)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
上级法院直至最高法院在执行监督中发现下级法院执行不当或错误,可视具体情况,相适应地采取下列措施予以纠正:
1. 指令纠正。上级法院在执行监督时发现下级法院在执行中有错误或不当的措施或行为,指令纠正便成为其应尽的职责,应当及时指令下级法院纠正。下级法院收到上级法院的指令后必须立即纠正。指令纠正一般采取发监督函的形式;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也可口头指令纠正,但承办人应向执行部门领导汇报,由执行部门领导向下级法院发出口头指令,上下级法院必须记录在卷,并且在一定期限内就指令内容补发书面函。
2.直接做出裁定、决定。这一措施适用于下级法院不服指令纠正而提起复议,上级法院认为请求复议的理由不成立,而下级法院仍不纠正的。出现这种情况,上级法院可以对下级法院执行的案件直接做出裁定或者决定,送达有关法院及当事人,并可直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3.责令或直接裁定不予执行。这种措施适用于执行非诉生效法律文书的监督。上级法院在监督下级法院执行时,发现下级法院执行公证债权文书、仲裁裁决文书、具体行政行为有不予执行事由,而下级法院应当依法做出不予执行裁定而不制作的,上级法院可以责令下级法院在指定时限内做出不予执行裁定,必要时可以直接裁定不予执行。
4、限期执行。上级法院在监督中发现下级法院的执行案件,包括受委托执行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执行结案,应当做出裁定、决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行行为而不实施的,应当督促下级法院限期执行,及时作出有关裁定等法律文书,或采取相应措施。限期执行适用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则无必要限期执行。
5.转移强制执行权。对下级法院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确有必要的,上级法院可以采取转移强制执行权的措施,决定由上级法院自己执行,或者指定本辖区内其他法院执行,还可以决定由上级法院自己与下级法院共同执行。转移强制执行权是一项严肃的监督措施,在通常情况下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下级法院长期未能执结。至于“长期”以多少时间为准,由上级法院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一般在执行期限六个月过后一段时间;二是上级法院限期执行后仍不能执结;三是确有必要。如何确定确有必要,由上级法院视情况而定,一般考虑以下几种因素:(1)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否则,执行权转移到上级法院或其他法院后也是无法执结,只能作终结或中止执行处理,不仅于事无补,反而增加了工作量。(2)下级法院故意拖延不执行,如果确有客观原因不能排除而较长时间不能执结的,没有必要转移执行权,因为转移后,影响执结的客观原因不一定能因此排除。(3)上级法院或其他法院取得执行权后确能执结,如下级法院由于当地党委、政府的干涉致使可以执结的案件长期不能执结,执行权转移后可以排除这种干涉的,转移执行权就成为确有必要。(4)由于执行法院内部对案件执行的认识不致,致使案件长期无法执结的,也有必要转移执行权。
6.通知暂缓执行。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执行措施和具体执行行为不当或错误,在指令纠正的同时,可以通知暂缓执行。但是,决定暂缓执行必须考虑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如果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指令纠正,而不必暂缓执行。上级法院在执行监督中对下级法院采取上述纠错措施,应经合议庭评议,并报局(庭)长审核批准决定。局(庭)长认为有必要的,可提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上级法院按照执行监督职权做出的裁定、决定或通知等监督措施具有强制性效力,下级法院如不申请复议的必须执行,申请复议后上级法院认为监督措施没有错误的下级法院也必须执行,如不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政纪处分、错案追究、刑法等有关规定,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政纪责任、错案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二)本级法院的监督
1.本级法院院长的执行监督。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对该问题没有涉及。
2.执行机构内部的监督。现行法律设置的执行异议制度其实就是执行法院实现自身监督的一种方式。执行异议是指案外人基于自己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就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实施的方法,应遵守的程序,或其他侵害其权益的情形,请求执行法院予以救济的方法。其功能在于:一是主张所有权或其他可阻止物的交付或让与的权利,而排除执行依据对特定标的物的执行力,实现实体正当性的保障;二是主张执行实施的行为或适用的程序有瑕疵,而排除错误的执行方法或程序,实现程序合法的保障。通常的作法是在执行机构内部设置执行组和裁决组(没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两个合议庭),将执行权分权行使,执行组行使执行实施权,裁决组行使执行裁决权,专门对执行异议等进行审查,对执行组的执行实施行为进行监督。
(三)外部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等。其中带有职权性的监督主要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本文讨论的是这两种监督。
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实行执行监督的法理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设置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就是通常所说的“一府两院”。在这样的权力结构下,人民代表大会专司国家权力和立法权;人民政府专司行政权;人民法院专司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专司法律监督权。这种权力结构不同于美国的三权分立的权力结构,立法、司法、行政不是平等的、相互独立的。法院的审判权(包括执行权)不是平等于立法权,法院也不能与人民代表大会平起平坐,而是必须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正基于此,《宪法》第128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权力机关负责”。国家权力机关实行执行监督的常用方式——个案监督,在执行监督方式上,人大常委会可以要求法院全面汇报执行工作,也可以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2.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对具体执行个案的监督
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院是依法执行案件,如果检察机关发现法院执行具体个案中违反法律规定 ,可以依法进行监督。

⑵ 如何创新监督执纪方式,实践好四种形态

四种形态”是对纪委履职理念的重大创新,是深化“三转”的方向引领。要在监督执纪实践中,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首先在思想认识上要有新提升。要把纪委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衡量纪委履职理念和成效的标准,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否真正做到管党从严、治党有效。

⑶ 人大工作监督的方式和方法有哪些

人大工作监督的方式和方法有:

1、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3、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4、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5、询问和质询;

6、特定问题调查。

(3)转监督方式扩展阅读:

人大工作监督的意义:

人大监督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都非常强的活动,宪法及有关法律对人大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权限划分和运作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所以,人大任何一项监督活动,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进行。同时,人大监督又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在实践中,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必须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创新。

这就需要处理好依法行使职权和探索创新的关系。宪法及有关法律已为执法检查提供了充分的运作空间和充足的制度资源。我们只要在现存的制度空间内,善用已有的法律资源,完全可以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增强执法检查实效,找到一条有效的途径。

因此,任何意义上的探索和创新,都必须于法有据,这样才能确保执法检查的法定性和权威性。否则,执法检查就失去了权威作用和法律效力。

作为一种重要的监督手段,执法检查具有很强的纠错功能。从设置这种监督方式的初衷看,就是为了通过发现法律实施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督促“一府两院”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从而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确保法律体系的正常运转。

所以,执法检查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增强问题意识,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更要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抓住影响法律实施的关键问题、制约事业发展的重点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对症“下药”,从而推动问题解决、工作改进、法律实施。如果回避问题,一味评功摆好,这样的执法检查只能是形同虚设。

⑷ 如何运用各种监督方式促进作风建设

一、拓宽监督渠道,使监督检查形成合力迸发慑人威力。如何使监督检查形成合力迸发慑人威力,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各级各业务部门、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多方参与,使监督无漏洞、无死角、全覆盖。
一是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应回归主业应该强化四个方面的监督检查。第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提供政治保障,为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首要的主业。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政府采购等加大监督检查,才能确保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有力有效。第二,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开展监督检查。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因贪腐落马的官员越来越多,因此监督和警醒领导班子及领导个人廉洁自律、加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显得更加重要,因此,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早提醒干部、挽救干部,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第三,围绕干部作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作风正则干群和,加强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能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大大提升机关效能。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深入工作一线明察暗访、督查督办,要求限时办结,并把督查督办的结果通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促使干部作风好转,形成了良好的为民服务环境。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业务部门的自查自纠和监督责任。计生、民政、劳动保障等各业务部门要主动按上级部门的业务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主动作为,为居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让居民群众充分享受到国家改革开放的政策和福利。同时,要求各业务部门及时及早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积极开展站办所工作人员相互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则要及时纠正,坚持抓小抓早,自觉做好自身廉洁从政的监督。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新闻舆论监督机制。新闻媒体具有舆论监督的重要功能,它的主要作用是把党员干部隐藏的腐败行为公诸于众,对掌权者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对腐败分子产生震慑。它还可以弥补法制建设和道德规范方面的缺失。许多弄权渎职者往往“不怕通报,就怕见报”,就充分表明了舆论监督的群众威力。因此,实际工作中,应进一步放开对新闻媒体的管制,取消披露官员的问题,必须层层审批的规定,允许新闻媒体在自身责任范围内,不经审批就可自主曝光一些负面新闻。
四是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群众监督是一切监督的“原点”,是党外监督的主要渠道,是对党内监督的有益补充,具有其他监督所法比拟的优势,即具有广泛性、公开性、针对性、互补性和多样性。因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监督作用,就必须要把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愿望和行为引导好、组织好,完善群众能够多渠道、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反腐败的有效机制。1、要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2、要进一步建立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保障机制。3、要进一步建立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激励机制。
二、健全纪检监察长效机制,使纪检监察监督常态化。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个严禁”等相关党纪国法和长效监督检查纪律,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严格按照反“四风”的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使纪检监察监督常态化。
三、关注热点难点,使纪检监察监督更具有针对性。要积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做党的忠诚卫士,又要当群众的贴心人。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对群众最关心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公车私用、工作日中午饮酒、传统节假日收取红包礼金、操办婚丧喜宴、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坚持每月有检查,重点时间节点全面检查,定期将检查结果公布,并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高度关注群众疾苦,积极开展涉农、惠农政府落实的各项监督检查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各类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农资各种补贴款全部及时兑现到农民手中。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力度、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公路“三乱”、加强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使廉洁从政入脑入心自觉化。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知廉、守廉,自觉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大环境。一是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职工能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四风”不良思潮的影响,要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去掉身上的灰尘和微生物。二是要突出常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常规教育内容,纳入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紧密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扎实开展常规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观念,树立“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观念,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牢固树立“一要干事、二要干净”的工作理念。三是突出示范教育,做到榜样引路。在坚持用正确思想和先进的理论教育人的同时,注重用先进典型引导人、影响人,变空洞的说教为生动的示范,做到典型引路,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组织学习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等全国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真正使“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强化警示教育。组织观看《王怀忠的两面人生》、《贪官无孝子》等全国大案要案警示教育录像片,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受到警示。五是加强业务部门的廉政教育,使其在工作中能自觉开展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组织单位各业务部门针对本行业的特性,多学习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工作,使其在工作中自学守法,学法、懂法、依法办事,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综上所述,改进和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让监督检查形成合力迸发慑人威力,使廉洁从政入脑入心自觉化,让作风建设的持续好转成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内生产力,推动新时期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

⑸ 如何转变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执纪效能

转变方式,就要改进办案方式、改进监督检查、改进作风建设,增强监督实效。

⑹ 如何创新监督执纪方式

四种形态”是对来纪委履职理念的重大源创新,是深化“三转”的方向引领。要在监督执纪实践中,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首先在思想认识上要有新提升。要把纪委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衡量纪委履职理念和成效的标准,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否真正做到管党从严、治党有效。

⑺ 如何深化"三转",提升监督效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梧州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回归党章“原教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升工作效能,有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转职能:找准位置专攻主业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面对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市纪委按照市委和上级纪委的部署,严格依据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重点、收缩战线,将更多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主业上来。
过去,市纪委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一度多达140多个,职能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突出,纪检监察干部冗政缠身,分身乏术。经过改革,市纪委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已精简到14个,而内部设立的纪检监察室则由2个增加到4个,直接从事执纪监督人员增加了50%多。目前,各县(市、区)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均精简到15个以内,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正在推进中。
职能定位找准了,抓主责主业就有了充分保证。这不但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感受,广大党员干部也普遍有这样的感觉。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0多人。对此,市纪委审理室工作人员解释:“纪委回归本职,集中精力抓纪律审查,该处分的处分,该提醒的提醒,该警示的警示,避免更多人由违纪变成违法。”不少受处分人员在接受纪委回访时表示,过去总认为受到处分是纪委跟自己过不去,现在明白了这是纪委对党组织和干部负责。
当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深入学习王岐山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于春生提出的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的要求,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避免问题恶化,提升执纪工作效果,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人。
转方式:创新方法提质增效
当前,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日趋隐蔽,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新挑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密联系实际,积极创新执纪理念,主动改进方式方法,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
抓早抓小。“平时不红脸,出事再提醒就晚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日常通过多种监督渠道,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探索建立提醒谈话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警示、诫勉,去年以来共谈话50多人次,信访约谈190多人次。
明查暗访。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巡查、抽查、暗访,突出重点、深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0多件,处理100多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多人。
快查快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体评估、集中办理机制,抓紧清理积压的干部问题线索,压缩从立案审查到审结移送的时间,快查快办快结。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90多件。
以案治本。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完善了典型案件剖析制度和点名道姓通报机制。去年以来,市纪委通报曝光重大典型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4次12起,持续向社会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并会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梧州监狱等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基地自今年4月正式对外开放以来,共接待了21批12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
工作方式转变紧紧扭住了纪律建设这个“纲”,以纲带目推动了监督执纪问责方式的创新。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按照市委和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进取精神深化“三转”,重点抓好各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
转作风:严肃纪律铸就铁军
打铁还得自身硬。为防止出现“灯下黑”问题,去年市纪委在内设机构改革中加大自我监督力度,设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提升履职素质能力”的重大课题,出台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办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了纪检监察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正人先正己,只有自身过硬,才能履行好监督别人的职责。市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关于加强对纪检监察系统自身监督的要求,开展“净化队伍”活动,去年以来严肃查处了两名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同时,市纪委选派4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各县(市、区)纪委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县(市、区)直单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进行全员培训,提高乡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职能力。
今年,市纪委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平时考核办法,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推行定岗、定责、定工作流程、定工作标准、定考核措施的“五位一体”日常考核机制,狠抓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转变。同时,根据形势任务需要,进一步明确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任务,对深化“三转”、抓好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发挥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等实施项目化管理,加大推进力度。
实践证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应行之举,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由之路。

⑻ 如何创新监督执纪方式,实践运用

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理解深刻握四种形态丰富内涵根本要求监督执纪具体实践注重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强化惩前毖、堵漏建制着力营造纪前、违纪必究党内政治氛围形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态批评教育提醒要实打实首道防线失守四种形态首要强调要让咬耳扯袖、红脸汗态监督执纪关口前移运用批评教育提醒手段守住纪律规矩第道防线立足监督执纪高度体现教育提醒严肃性纪检监察机关展批评教育提醒干部间私谈组织项严肃制度程序谈前必须明确告知约谈存问题让其主认清风险改错误所谈内容要记录案载入干部廉政档案备案备查备用使约谈象真警示、受教育行所止突教育挽救针提升教育提醒效性教育提醒谈要谈、谈、谁谈往往决定教育提醒实际效纪检监察机关展教育提醒谈前要根据同象具体情况针性拟定谈内容、程序步骤达教育提醒佳效要注意针约谈性格特点、行式等选择合适谈选、谈环境坚持关、护、帮助党员干部作工作发点体现教育提醒内容、形式、效统明确具体实施程序形教育提醒制度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展批评教育提醒作监督执纪经性工作安排建立教育约谈提醒管理制度要明确批评教育提醒象具体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问责级抓级、层层抓落实工作要求层类组织实施突群众举报议论、工作苗性、倾向性问题党员干部做提前介入约谈提醒全覆盖党政手纪委书记要亲自约谈提醒其党员干部要级约谈处置问题线索要细细紧抓苗松手前腐败行更加复杂化、隐蔽化特别衍腐败根源四风问题仍突些违纪行向比较隐蔽领域转移要瞪眼睛、竖起耳朵及发现、尽早处置善于利用各资源信息放蛛丝马迹监督执纪能丝毫松懈继续发挥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同要进步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与司、审计、行政执等相关部门协作借助其工作资源优势着力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另外要增强工作敏锐性、前瞻性主关注利用中国络、媒体等舆情信息问题线索抓住放、认真研判聚焦违纪易发发领域进行定向扫描违纪问题主暴露主击发现问题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析违纪问题般规律找准违纪问题易发发部门、岗位充利用巡察监督、专项监督检查、党风政风监督员明察暗访等式定向扫描着力发现问题完善线索管理处置机制要注重析研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要严格标准规范处置要本区、本部门、本单位问题线索实行集管理、集体研判、类处置论案具代表性典型都要逐认真析防止价值线索流失巡察监督、专项检查等途径发现问题线索要实行优先处置群众反映突、重复举报集信访件要定期梳理析发现普遍性苗问题要及向党委报告进步采取措施及查纠预防抓早抓展纪律审查纪前偏移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纪律审查工作深化三转强化抓早抓切实纪律规矩挺前面严格标准纪律规矩尺要深刻握新修订《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产党纪律处条例》精神进步转思想、转式牢固树立纪前监督执纪理念拿着纪律尺量党员干部行仅要关注党员干部履职程违纪问题更要进步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纪律等进行监督研究落实经性态化监督扫描发现问题措施灵执纪增强纪律审查综合效纪律规矩挺前面限于查案要案更重要要重转零容忍态度抓党纪律执行要查清主要违纪事实重点做快查快结提升纪律审查效率要根据党员违纪程度本改错误态度注重灵运用纪律处组织处理手段着力达既惩处教育震慑综合效违纪情节错误轻微党员干部要善用、用组织处理手段及批评教育提醒;般违纪问题态度、改错意识强轻或予纪律处尽量给干部改自新机转变执纪审理理念式突执纪特色审核内容、审理节奏、审理文书、处执行四面入手事实认定面重点抓住违纪行;证据要求面区别待违纪违;审理错数金额面片面追求审核数额、案件处理档轻重;量纪尺度面适度严待先行调查涉刑案件实行先处移般案件移送前或移送同作党纪政纪处少数疑复案件审判决前作党纪政纪处倒查追究问责要真格案双查落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落实全面严治党两责任基础通追责问责推两责任落实严治党重要举措要与纪律审查同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查违纪案件程要查清违纪者本问题要查明违纪者所单位党委、纪委两责任落实情况并作纪律审查内容作调查报告同提否相关负领导责任员进行责任追究意见真案双查融入纪律审查流程要突领导班员重点实践表明查处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往往比相关负领导责任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所形教育警示震慑效特别主要领导干部问责往往能够根本改变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现状于形四种形态事半功倍效要戳触神经痛点责任追究项严肃政治纪律实施程要计划程序步骤能轻描淡写论给予何种处理都要定范围内进行公要综合运用考核奖惩、组织处理、纪律处等手段提升追究问责实际效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面严重失责领导干部该组织处理、纪律处严肃追究问责

⑼ 如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

地方人大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职权。依法行使好人大监督权,是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保证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两院”公正司法为重点,在
把握监督规律、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实践和探索。
推进政府执政为民、依法行政,推进“两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我们从本市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出发,坚持依法履职、突出重点,注意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发挥人大法律监督的优势,加强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督。两年来,针对非典防治、土地使用和耕地保护、经济结构调整、科技教育发展、环境保护及社会稳定等重大事项,先后对传染病防治法、土地承包法、科技进步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等16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检查和视察,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妥善地解决存在的问题。例如,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一些地区为了扩大经济发展空间,在征占农村耕地方面有不规范行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带来一些影响,使失去土地的农民收入和生活难以保障。对此,我们一方面督促政府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和纠正。另一方面,立足于落实执政为民和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保证农民土地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长效机制,促进政府加快解决“三农”问题。
二是以推行部门预算管理和保证法定支出增长为重点,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去年年初,从工业、农业、文化、城建和公检法等几大方面,选择了20个单位和部门,推行部门预算管理试点。在审查部门预算时,坚持把预算内、预算外支出和预算外收入使用,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对公用、专项和人员3项经费进行把关,确保部门预算合法、合理。对农业、科技和教育经费的支出,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抓住制定预算、执行预算、批准预算几个关键环节,严格进行审查监督,保证法定支出稳定增长。2003年与2002年相比,我市农业、科技、教育3项法定支出分别增长15.7%、16%和17.1%;2004年的预算安排,农业、科技、教育的法定支出比2003年分别增长15.6%、15.3%和16.7%。为了保持社会稳定,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针对沈阳市离退休人员多、下岗职工多的特点,把确保社会保障投入增长作为预算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较好效果。2003年决算和2004年预算与2002年相比,我市社会保障投入平均递增17.9%。对预算监督方式也进行了改进,在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对预算审查监督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和发挥人大财经委员会和政府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特别是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方面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常委会报告。
三是围绕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切实加强工作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把积极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信访案件,作为加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措施,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2003年以来,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达1.35万人次,我们坚持热情接访,细致梳理,认真交办转办,加强督办,使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如对涉法上访案件,交司法机关办理291件,司法机关认真进行复查审理,纠正了处理不妥、裁决不公的案件。同时,注意启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注重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规范人大监督司法案件的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强化个案监督。去年上半年,从154件申诉、控告案件中,筛选了6件典型案例实施监督,主任会议逐一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意见,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四是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履职监督。从本届人大开始,市政府副市长、市法院院长和市检察院检察长,每年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年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所有的市管市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副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对市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副职领导干部,每年选择部分同志进行述职评议。2004年,经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推荐和表决,决定对公安、经贸、农发、卫生等4个局的局长进行述职评议。民主测评和评议的结果,作为市委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人大依法任命的法官和检察官加大监督力度。对“两院”提交给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参与考核。另外,建立法官、检察官“文书档案”,考核其审理案件的总量、错案率及群众涉法信访案件发生率等情况,作为人大常委会依法评议和任免的重要依据。采取这些措施,促进了“一府两院”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管理任用机制。
五是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落实。我们把督促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作为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采取督办措施。对代表议案的办理,常委会设立审议和督办程序,坚持一抓到底,确保代表议案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例如,我市城内的细河,多年来流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危害城市环境和市民健康,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以往几届人大代表都提出治理细河的议案。2003年换届以后,我们抓住这一连续提了十几年的代表议案不放,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多次进行审议和讨论,连续组织视察和检查,督促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终于使细河得到彻底治理和改造。2004年上半年,我们又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统领,以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对沈阳北部大开发、加快小城镇建设、蒲河治理改造和农田排灌设施改造等4件涉农代表议案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均取得明显成效。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常委会则针对不同情况,向承办部门提出严格要求,并以办复率必达百分之百和提高办结率、代表满意率为目标,实行督办协调、检查通报、评比表彰等制度和措施,推进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2003年,我市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和闭会期间,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156件,其中属于本级职权范围、应当办理的987件,到年底不仅办复率达到百分之百,而且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达985件。作者为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⑽ 如何转方式,提高监督执纪的能力

不是平凡,而是平庸!所以春风得意时多些缅想,只要别背叛美丽的初衷;窘迫失意时多些憧憬,只要别虚构不醒的苦梦!
用心泉熄灭如火的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