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叫专利布局

专利布局复是指企制业综合产业、市场和法律等因素,对专利进行的有机结合,涵盖了企业利害相关的时间、地域、技术和产品等维度,构建严密高效的专利保护网,最终形成对企业有利格局的专利组合。
作为专利布局的成果,企业的专利组合应该具备一定的数量规模,保护层级分明、功效齐备,从而获得在特定领域的专利竞争优势。
企业进行专利布局通常会涉及四个主要的部门或内部主体: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司管理层、市场部门和技术研发部门,其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整个专利布局过程中起到很重要的主导和推动作用。

2. 常见的专利布局模式有哪些

(1)集束型专利布局:企业通过对同一技术的替代性技术进行专利布局,阻止竞争对手回用其他方案实现该答技术,从而有效保护自己的产品。
(2)星系专利布局:企业通过“对某一技术方案的基础性专利+应用在各个领域中产生的延伸性专利”进行布局,可有效防止竞争对手在不同的领域应用该技术。
(3)链型专利布局:企业通过对某一技术或产品的产业化实施提供整套的技术方案,对支持的上下游支撑性专利进行全方位布局,垄断整个产业链。
(4)网状覆盖性专利布局:企业通过不同类型的专利申请进行布局,保护核心产品对于核心产品,企业在进行专利申请设计时,从技术的重要度、客观属性、多个保护类型的搭配等方面考虑如何布局。

3. 联想这么多年除了组装,自主开发了哪些核心技术

联想总工程师(倪光南),曾在2017年公开表示,“在某种程度上,联想已经成为生产车间+营销公司的模式",联想如果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就不会出现现在的局面。


那联想的研发投入产生的技术专利主要是哪些呢?按照网上查的,主要是电脑的散热、主机内部的布局、机箱、电池等等,但这些根本都算不上是核心技术。在行业内都没有太大的影响力,而且应用也不广泛。

可以说如果联想现在和华为一样,被美国的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列入所谓“实体清单”,那么联想电脑基本就等于废了,因为核心的部件没有一个可以自己生产的。

联想曾经的总工程师倪光南(中国工程院院士),在2017年的时候就直接对媒体表示过,在某种程度上联想已经成为了生产车间+营销公司的模式,这也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事实。

4. 联想重要的几项专利

联想没有自己的核心的东西。
也就是个买办企业,跟华为比,联想连渣渣都不算。

5. 如何进行专利的布局与挖掘

一、企业专利挖掘

1. 以问题为导向进行专利挖掘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说产品质量上存在缺陷,或者用户体验感觉较差等,这些问题往往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发展和市场竞争力。企业可以这些问题收集、整理并分析,找出存在此类问题是技术瓶颈没有突破还是市场方向把握不准,而后在此基础采取头脑风暴方式进行讨论,厘清解决问题的方法、确定技术的创新点和保护方式,最后由企业管理人员、研发人员和专利代理人综合市场、法律、技术等方面因素,筛选出最具价值并且适合企业发展的技术方案申报专利。

2. 以竞争对手技术为导向进行专利挖掘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专利挖掘方面,更应重视竞争对手的技术研究方向,分析竞争对手专利挖掘和布局的重点,而后采取针对性的专利挖掘策略。企业在进入某一市场时,往往提前进行专利挖掘和布局,我们可以通过分析主要竞争对手专利信息,了解竞争对手技术开发的市场布局重点,而后结合企业自身优势梳理创新点,进而挖掘出能很好保护自己产品技术并能限制竞争对手的专利。

3. 以项目研究为导向进行专利挖掘

企业在进行某一项技术攻关时,往往是以项目研究的形式开展的。以项目研究为导向,首先要明确项目要突破的技术难点和相对现有技术实现的所有功能,并将实现这一目的每个技术点进行细分,明确每个技术点的技术解决方案的实施路径。其次,将每个功能的技术要素进行全面分析,确定技术要素是否符合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要求,是否符合专利的申请范围。

二、企业专利布局

专利布局要根据市场的专利情况、自身的专利情况、竞争对手的专利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等相关因素经过综合考虑后进行合理规划,企业常用的专利布局主要有以下几种[3]。

1. 路障式布局

是指将实现某一技术目标的必需的一种或几种技术解决方案申请专利,形成路障式专利的布局模式。路障式布局的优点是申请与维护成本较低,缺点是竞争者可以通过回避设计绕开路障。

2. 城墙式布局

是指将实现某一技术目标的所有规避设计方案全部申请专利,形成城墙式专利的布局模式。城墙式布局可以抵御竞争者侵入自己的技术领地,不给竞争者进行规避设计和寻找替代方案的任何空间。

3. 地毯式布局

是指将实现某一技术目标或产品的所有技术解决方案全部申请专利,形成地毯式专利网的布局模式。这种模式可以有效限制竞争对手进入,其缺点是成本太高,耗时耗力。

4. 围栏式布局

是指在核心专利由竞争者掌握时,将围绕该技术主题的许多技术解决方案申请专利,形成围栏式专利布局模式。这种模式非常适合后进入此领域的“技术跟随型”企业。

上述几种专利布局模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没有简单的好坏之分。企业需要结合自身技术领域和实际发展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一种或几种混合模式进行专利布局。

6. 专利布局,你知道怎么做吗

目前,企业对专利申请的认识多数局限于技术方案本身,或者产品本身所应用的技术,或者发明本身在产品上的应用,导致获得的专利形成的附加值低,不利于企业市场利益的实现。

1扩展布局法——保护“发明思想”才是王道

由于研发工作受实际需要的影响,很多发明仅仅是得到一种发明人认为最理想的实施例,或者找到了一种具体的实现方案,导致在专利申请时,撰写得到的权利要求往往很单一,保护范围狭窄,也很难获得多样化的权利要求或专利申请,保护范围自然受到制约,对竞争对手的限制必然不足。这样不仅难以有效排挤和限制竞争对手,更不能增加研发的附加值,反而可能会给竞争对手形成技术启示,“引导”竞争对手超越自己。

现有的专利申请模式,无论在专利申请布局、还是在权利要求布局方面都没有对此给予足够重视。“权利要求应该积极去保护你的创新点子,而不是消极去保护你所想到的具体做法”,相应地,好的专利布局能让发明的“思想”统领全局,通过对发明点本质的分析,借此进行专利布局,积极保护发明的“技术思想”,而不是单一的技术方案,才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

扩展布局法,是对实现发明技术思想的一系列技术方案所进行的专利布局,“由表及里将发明本质化,本质方案化,方案具体化,具体多样化”是其精髓所在。通过对发明本身的技术方案(可能是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分析,对核心发明点进行抽象、概况,得到概念化的发明点本质——发明的技术思想;如果该概念化的发明点能够转换为符合专利法保护要件的抽象技术方案,将其作为独立申请,构成该发明的核心专利,实现以“有限的权利要求”来限定“无限的发明方案”;如果概念化的发明点无法构成抽象技术方案,则将其演变为能够实现该发明点本质的一系列技术方案(包含发明本身的技术方案),根据得到的系列技术方案形成多个子专利。

采用该方法能够对实现发明技术思想的一系列上位化或具体化技术方案的保护,构成对发明在纵深方向的专利布局,拓展了发明的深度,有效防止别人的回避设计,并可形成一定的迁移性,为下述“迁移布局法”的实施奠定基础和提供支撑。从布局效果上看,可形成以发明点本质为中心的放射性专利布局。当然,该方法还可以通过分析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实现基于其发明技术思想的专利布局或回避设计,并超越竞争对手。

该方法适合于比较核心或基础发明的专利布局。同时,还需要注意:

对于无法进行抽象概括的发明,例如发明点很不明确,甚至就是“组合叠加”的发明,不适宜该方法,当技术思想无法得到保护时,就只能保护发明本身了。

使用该方法时,不能脱离现有技术,对于核心技术,原创性越强的效果越好。如果并非原创性发明,或概况后,发现涵盖了现有技术方案,此时应以抽象概念化的技术思想为指引,剔除现有的技术方案后,分别拟定具有创造性的多个独权,或者多件专利申请。

2、迁移布局法——发明的“72”变

现在很多申请人不注重技术方案的移植应用,使得发明的应用领域受到很大局限,专利布局更没有考虑迁移,导致可能形成的专利附加值不能得以体现。这就如同我国发明了火药,却没有对火药的应用进行移植扩展,反而让西方列强应用火药而提前进入热兵器时代,就是一个反面典型。

迁移布局法,是将发明涉及的内容移植到其他产品、方法、技术、甚至其他技术领域的可能应用而进行的布局。由于技术存在通用性和可移植性,发明中的某一技术手段完全可能通过迁移,扩展应用到多个领域,拓展发明的宽度;通过对发明的“由近及远,深挖扩用”,拓展发明的应用路径和领域,实现专利布局的横向扩展、多面性和多样化。在实施时,根据发明的特点,可以从发明的思想迁移、结构迁移、原理迁移、方法迁移、技术手段迁移、技术问题迁移、用途迁移等方面进行分析。

3、替代布局法——让产品“独霸天下”

俗话“成功的道路千万条”,能够实现发明目的技术方案也不止一个,如果仅仅通过专利保护自己所实施的技术方案,其他人完全能够使用其他替代技术方案来分割市场,影响企业的市场利益,只有让别人穷途末路,才能有效提升自己的竞争力而独步天下。

替代布局法,基于自身实施的技术方案所解决的问题(发明目的),将实现该发明目的的其他多个可能的技术方案进行专利布局。

4、特征替换布局法——动而生辉

实现发明的技术方案中,肯定存在某个、甚至某些技术特征可以予以替换而实现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效果,甚至带来更好的技术效果,这为竞争对手的回避设计带来了机会。特征替换布局法正是对此的防范。

特征替换布局法,是将发明的技术方案中某些或某个技术特征、特征组合等进行替换,或变换各个技术特征的组合关心形成的新技术方案所进行的专利布局。所替换的技术特征或特征组合可以是功能、效果或结构等相近的部件、成份、步骤等,或者根据相应技术特征所存在的缺陷进行替换,或采用形态分析(创造技法的一种)得到尽可能穷尽的替换方案,甚至发现打破常规的替换方案。将特征替换后形成的技术方案进行专利布局,防止竞争对手可能的回避设计,还可能通过此布局方法形成意料之外的“新发明”。

5、阻击布局法

阻击布局法:在分析竞争对手技术的基础上,找到其技术方案突破点或者必须经过的环节,对此进行专利布局,阻碍竞争对手所研发技术的实施,拖延其产品上市时间,降低竞争对手的竞争力,保障自身市场利益。

6、迷惑布局法——专利迷魂阵

迷惑布局法,是为迷惑竞争对手,防止竞争对手的技术跟踪和障碍设置而进行的专利布局,是有意释放的“烟雾弹”。专利布局中除了对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提交专利申请,还需要对主专利中的某些特征进行处理,形成新的申请,甚至可能是无法真实实现的技术方案,迷惑竞争对手;以及申请一些完全与研发方向不一致的专利申请来迷惑竞争对手。如果迷惑专利能够让竞争对手认为是重要专利,这才是高水平专利布局的体现。

7、发明改进布局法

发明改进布局法,通过对自身或竞争对手的发明进行改进、完善,形成新的技术方案所进行的专利布局。其可以是改进、减少某一或某些技术特征,增加新的技术特征,找到其缺陷进行完善等。该方法用于实现外围专利的布局,当然也可为竞争对手制造障碍。

8、散点布局法

散点布局法,是对一个完整的产品、方法,以及所涉及的产业链中不同的发明点所进行的专利布局。由于这些发明点往往其位于产品或方法的不同位置或环节,在专利布局关系上形成多点组合。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已经得到广泛运用。

9、交错布局法

交错布局法,是对一个完整产品或方法,以及所涉及的产业链中各个部分之间的特有关系构成的发明点,采用相互交错、关联的方式进行专利布局,在产品或方法、以及整个产业链上形成交叉、网状的专利组合,通过专利布局将各个环节捆绑在一些,形成统一的专利整体。

此外,在专利布局过程中还应该注重对研发过程中形成的研发副产品——“意外的发明”进行专利布局,实际上很多重要的发明都是研发中副产品,例如火药就是炼制仙丹过程中的意外发明。这种布局往往能为实施者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上述布局设计方法应该根据项目情况综合使用,进行立体化、全方位、多角度的布局,实现交叉防护。专利布局是一项系统工程,即是技术问题,又是法律问题,更是经营管理问题,布局设计中不仅受到技术发展的制约,还要考虑时间因素(申请时间、公布时间、申请进度控制、授权时机把握等),更要配合恰当的申请策略(如文件撰写方式、权利要求布局与架构、优先权、分案申请、隐含信息公开、答复技巧及应对措施等)来实现。

7. 一年后,再来谈谈专利布局要怎么做

企业的实际需求不一样,专利布局的策略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讲,系统性、策略性专专利布局规属划工作必须从下面几点入手:

  • 精准确定防护对象

从产品的供应商、购买者、潜在竞争者、替代品、现有竞争者五个纬度,全面审视您的竞争环境,精准确定知识产权防护的对象。

  • 系统性的保护布局

综合考虑产品的盈利模式、产业链布局、可能的仿制方式、现有及潜在的市场、产品上市时机等因素,为您出具系统性的知识产权布局方案和有效策略。

  • 清晰的产品保护树

对您的产品进行详尽的技术分解,系统评估每项技术的价值,确定每项创新技术可能的替代技术,为您生成清晰的产品保护树。

  • 控制知识产权质量

保证每一个专利申请的质量,在竞争者的必经之路上设立有效的障碍,不能让仿制者轻易避开。

当然,上面只是给到您一些抛砖引玉式的专利布局思路,具体的还得要看贵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有兴趣的话可以跟崇德广业的知识产权顾问再详聊下!

8. 联想到底有什么厉害的的技术专利

国产货里面算好的了,电脑强一些,手机不怎么样

9. 专利技术的布局技巧及为什么要申请专利

⒈布局的目的 企业专利布局,首先要考虑企业为什么要进行专利布局,也就是专利布局的目的是什么。企业专利布局,通常会针对某个项目展开,或者会针对企业所处行业的某个技术领域展开。每一次布局,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不一样的目的。个人认为,企业专利布局,应以市场为导向,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为了想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或为了想在市场上分蛋糕。 如果是为了想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通常说明企业就该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者是较早进入该领域已抢得一定的市场先机。该目的通常又表现为: 一、为了保护核心技术或核心产品; 二、为了限制竞争对手,在市场上独享蛋糕,不给竞争对手进入机会; 三、为了巩固市场地位。 那么: 如果是为了保护核心技术或核心产品,企业至少要通过路障式布局的形式申请实现该技术目标的所有核心专利或基础专利;如果是为了阻止竞争进入市场分享蛋糕,企业应该加大投入,除了申请核心专利和基础专利外,还应该按照城墙式布局或地毯式布局方式,把实现该技术目标的所有规避设计方案,包括变劣方案和可替代方案,或者是所有实现该技术目标的各个技术点的解决方案全部申请专利; 如果是为了巩固市场地位,除了申请核心专利以及所有规避设计方案外,企业应该按照糖心式布局方式,围绕核心专利,申请外围专利以及前沿技术专利,从而在实施核心专利的时候,不因为他人针对本企业核心专利开展的围栏式布局专利而受制于人。 如果是想在市场上分蛋糕,那么说明企业在技术不占主导优势,或者进入该领域时间较晚,因此基本上核心专利都掌握在他人手里,那么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情况布局: 寻找他人未布局的空白点进行布局,这种情况也可能获得意想不到的核心专利,因为很多企业申请专利时并不懂得全方位考虑或者是有所疏忽; 针对他人已布局的核心专利,通过变劣或替代方式寻找规避设计; 在他人的核心专利基础上进行外围专利布局和前沿技术专利布局,限制他人核心专利的应用和发展。 通过上述几种方式,与持有核心专利和领先技术的企业进行抗衡,获得交叉许可及技术合作可能,从而分得市场一杯羹。 ⒉布局的时间 我国专利制度采用先申请制,即不管同样的发明创造是谁先完成的,以最先提交申请的时间来判断专利权归谁。基于这一原则考虑,企业一般要尽早申请专利。 但是,一般来说申请越早,则专利内容公开的时间也越早,越早公开意味着越早给竞争对手提供了技术启示,竞争对手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并通过变劣以及替代方案来规避专利侵权。那么,当本企业的产品出来时,竞争者的产品也可能同期出现在市场上和本企业竞争。因此,考虑技术本身研发难易程度以及技术发展趋势,同时考虑企业产品的开发进度,合理规划专利布局的时间,准确把握专利申请时机,不仅可增加竞争对手的研发成本,保持自己技术上的竞争优势,还不会因竞争对手自主研发成功而抢先申请专利或技术公开,导致自己丧失专利权。 由于专利布局受到研发进度以及成本预算的制约,通常不可能一步到位。本文继续探讨按照产品的不同阶段开展专利布局。 在产品前期,一般包括从产品规划阶段到确定具体方案的阶段,这个时候一般会进行立项前检索,分析行业内的专利情况。分析之后,企业大致清楚自己的技术在行业内处于怎样的情况,如果行业内该技术的专利布局是空白的,那么本企业就有可能占据主导地位,此时可先通过路障式布局布置核心专利或基础专利,以抢得市场先机。如果预算充足,应该按照产品研发方向,对核心专利技术进行大量专利布局,包括核心专利可能存在的所有规避技术方案和各个技术点的所有解决方案,初步形成城墙式布局或地毯式布局,建成一定规模的专利网,以防止竞争者伺机进入。而如果立项前检索分析后发现行业内该专利数量已非常多,那么应该进一步分析,该技术领域是否存在专利布局的空白点,是否有其他变劣或可替代方案,是否要围绕别人的核心专利进行围栏式布局。 在产品中期,也就是产品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此时技术人员可能会发现实现该技术目标存在其他的方案,这些方案有可能是原先方案的替代或变劣方案,那么,应该考虑将这些方案申请,进一步巩固城墙式布局,增加市场壁垒;另外,也有可能发现更多细节上的技术点需要克服,从而进一步加强地毯式布局组成的专利网。因此产品中期产生的技术方案,大多是对前期布局的调整、补充和完善。 在产品后期,也就是产品生产过程完成了,此时研发方向应该更为明确,这时候,可以按照糖心式布局方式考虑申请外围专利以及与产品相关的前沿技术专利,避免被他人的专利限制住,同时保持自己的技术优势。 ⒊布局的技术范围 不是所有的技术都适合申请专利,专利布局也要考虑需对哪些技术方案申请专利,对哪些技术方案不申请而用其他的方式保护。企业通常可三种途径:专利、商业秘密和技术公开。专利适宜于那些容易被破解、仿冒的技术;商业秘密适宜用于不容易被破解,即使侵权也很难获得证据的技术;技术公开适用于容易被破解,但技术生命周期短的,有可能还没授权就淘汰的技术。实际操作中,某一技术的保护可按宏观、中观、微观的方式通过上述三种方式结合使用。比如,在技术方案还不明确的时候,通过技术公开的方式发表论文或在技术会议发表,则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他人就该技术申请专利。而专利是要求技术能够实现为准,因此在技术方案基本确定的时候申请专利,此时还可申请新颖性宽限期,但要注意前期的技术公开要符合宽限期的条件。而对于技术参数等某些隐蔽但对该技术效果的优劣又有决定性影响的内容,则可以考虑适用商业秘密保护。 ⒋布局的地理范围 由于申请国际专利成本较高,很多企业仅仅在国内申请专利,但专利具有地域性,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在美国并不具有权利。但如果全世界申请专利,成本又太高,而且有些国家的专利保护制度并不完善或者市场不好,因此也无须申请。所以,企业在专利布局时至少要考虑本企业产品的制造地、销售地在哪,产品可能覆盖到哪些国家和地区,从而在这些国家、地区进行专利布局。此外,也应考虑竞争对手的产品制造地、销售地在哪些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也要相应进行专利布局,从而限制竞争对手的市场,并在和竞争对手发生专利诉讼时可以反击,避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