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pc 专利分类 中国 哪些技术领域

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正式续签关于加强专利分类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新谅解备忘录有效期限为6年,内容涉及分类实践、分类培训、数据交换和保障机制等诸多方面。有关人士表示,新谅解备忘录的正式签署,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和扩展中欧两局分类领域合作,也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未来一段时期深化联合专利分类(CPC)推进实施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保障。

依照该谅解备忘录,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16年1月起,使用CPC对所有技术领域新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分类,并与欧洲专利局共享相关分类数据;欧洲专利局继续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特定技术领域CPC分类培训;中欧两局定期召开实施工作组会议,就质量保障、信息技术和培训交流等分类合作有关事务进行商讨。

据悉,为不断提高中国专利文献分类质量,提升各国审查员对中国专利文献的检索效率,推动中国专利文献更好地服务于全球用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6月同欧洲专利局签署首份有效期为3年的分类合作谅解备忘录,确定逐步引入CPC对中国专利文献进行分类,使其与国际专利分类体系(IPC)一起成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内部分类体系。原谅解备忘录于今年6月到期,在此期间,欧洲专利局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了百余个特定技术领域的分类培训;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从已接受培训的技术领域选取了部分新公开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了CPC分类,文献总量达47万余篇。

据介绍,CPC是一种专利文献的细分类体系,于2013年1月1日在欧洲专利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式使用。该分类体系主要以原欧洲专利分类体系(ECLA)为基础,是专利授权过程中一种高效的现有技术检索工具。目前,世界上已有45个专利局开始使用该分类体系,2.5万名审查员使用其进行检索。

2. 专利权保护体系内容是什么

概念:——专利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垄断权。
------通过上述概念让我们知道了专利权就是专利所有者在该专利上的权利(主要是指处分权和独占使用权)。
专利权内容-----------简而言之,专利权的内容就是专利权人在该专利上能够行使各种权利的内容。
(简答形式)------ 专利权的内容:(注:专利权的内容就是专利权人在专利上享有的权利)
------专利权人在专利有效期内享有以下权利内容:
1、独占实施权。------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的权利。(此外还有申请海关保护权,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是起生效,有效期为7年);
2、转让权。------转让权 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许可实施权。----- 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放弃权。-----放弃权 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其专利权。
5、标记权。-----标记权 标记权即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注: ——————“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上述各项权利,是《专利法》明文规定的权利内容”此外还有:-------
6、请求保护权。 --------请求保护权 请求保护权是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的权利。
7、质押权。-----质押权 根据担保法,专利权人还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

3. 有关专利权(早期专利权体系,美国专利权系统,专利权的目的、特点)

公司即抄将要搬迁至外地,作为无法跟公司同去,就做了自己的打算,离开后,就跟别人合伙开公司,生产跟前公司一样的产品,也用了跟公司一样的产品图片,这样算是违法的吗?前提时公司
的产品好多也是别人提供图纸给他生产的,自己未开发过,也没有申请过任何专利权。而本人在职期间也未和公司签订过任何保密协议。

4. 什么是PCT专利

PCT为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专利合作协定)的简写,从名称上可以看出,专利合作条约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

自采用巴黎公约以来,它被认为是该领域进行国际合作最具有意义的进步标志。但是,它主要涉及专利申请的提交,检索及审查以及其中包括的技术信息的传播的合作性和合理性的一个条约。

PCT不对“国际专利授权”:授予专利的任务和责任仍然只能由寻求专利保护的各个国家的专利局或行使其职权的机构掌握。PCT并非与巴黎公约竞争,事实上是其补充。的确,它是在巴黎公约下只对巴黎公约成员国开放的一个特殊协议。

(4)专利体系扩展阅读:

申请目的:

PCT的主要目的在于,简化以前确立的在几个国家申请发明专利保护的方法,使其更为有效和经济,并有益于专利体系的用户和负有对该体系行使管理职权的专利局。

在引进PCT体系前,在几个国家保护发明的唯一方法是向每一个国家单独提交申请;这些申请由于每一个要单独处理,因此,每一个国家的申请和审查都要重复。

为达到其应有的目的,PCT提出:

1、建立一种国际体系,从而使以一种语言在一个专利局(受理局)提出的一件专利申请(国际申请)在申请人在其申请中(指定)的每一个PCT成员国都有效;

2、可以由一个专利局,即国际检索单位对国际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3、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说明相关的现有技术(与过去的发明相关的已出版的专利文献),在决定该发明是否具有专利性时可以参考该报告;该检索报告应首先送达申请人,然后公布;

4、提供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初步审查的选择,供专利局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并为申请人提供一份包含所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否满足专利性国际标准的观点的报告。

5. 中国和美国的专利制度有什么不同

1.专利划分不同:
美国专利分为三种: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植物专利。
我国内专利分容为三种: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
2.专利申请判定不同:
美国在2013年前实行的是先发明。
中国专利体系是采用先申请制。
3.专利权利超项费的计算标准不同。
美国专利的权利要求超项收费标准:权利要求总数超20项(多重附属权利要求需要拆分)、独立权利要求超3项、出现多重附属权利要求。
中国专利是权利要求超项收费标准:总数超过10项后收取超项费。

6. 专利体系的悖论:是鼓励创新还是阻碍创新

当然是鼓励创新
在专利保护期限内,专利持有者对专利内容具有绝对的垄断权;内而在专利终止后,任何人都可以容自由不受限制的使用专利中所述的技术。
所以说,专利保护时间越长,发明者从中得到的收益越大,也就越能激励他们进行研究和开发投资。与此同时相对应的则是,这种垄断存在的时间越长,造成的额外损失也就越多。
所以说:长专利期限的收益是鼓励创新,成本是鼓励垄断。
用微观经济学的理论我们可以得出这两个互相冲突的结果达到平衡时,就是最佳的专利期限。
国际上确实有很多学者研究过这个问题,究竟多长的专利期限可以既鼓励创新,又防止垄断造成的额外损失。但是这个问题也是非常复杂的,因为涉及许多未
知的变量和关系。但是我们可以用一些简单的计算估计。比如美国的专利期限是17年,这也被美国一下学者计算出是拥有90%效率的。
总之,基于专利制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但是要考虑到专利是具有长度宽度和高度三个维度的。长度就是专利保护的时间,宽度就是解释专利内容主张的范围,高度是确立专利新颖性的标准。可惜目前看来只有专利的长度可以简单量化。也导致大量企业滥申请专利,导致专利质量变低。

7. 什么是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也就是指国家为规范知识产权认证活动,提高其有效性,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以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管理体系认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的法律。

2、《商标法》分总则,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3、2012年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并征求公众意见。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从原来的50万元上限提高到100万元,并明确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功能。

4、为了规范认证认可活动,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5、《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0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7)专利体系扩展阅读:

《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服务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三条:知识产权认证包括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和知识产权服务认证。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知识产权服务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知识产权服务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8. 知识产权的权利体系及范围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也称知识所属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点,且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知识产权有两类: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类型
一、著作权与工业产权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

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

(一)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

(二)工业产权

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此看来“产业产权”的名称更为贴切。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知识产权权益
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

(一)人身权利

按照内容组成,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

(二)财产权利

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