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教练车有报废的年限吗

根据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来的《机动源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2013年5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小型教练载客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在2013年5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也需执行现行报废年限为10年的规定。在2013年5月1日前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当在2014年4月30日前予以报废。在用教练载客汽车转为私人,改变使用性质的,仍按照教练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执行。

按新的《道法》规定教练汽车、教练摩托车均被划为非营运车辆,其检验期限按《道法》实施条例第16条执行,报废年限按照非营运车辆执行。大致上驾校大货、小货用车的报废年限是8年,小客报废年限是10年。由于教练车作业强度大,需由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严格检验,审批延缓。

⑵ 驾校教练车多少年报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规定: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根据规定,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2)教练车多少年报废扩展阅读:

教练车的使用:

(1)教练车必须达到牌证齐全,技术性能良好,并有交通部门规定的统一教练车标识。

(2)未经批准,不准挪用教练车进行客货运输。

(3)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不准乘坐教练车。

(4)教练车必须在规定的路线进行训练。

教练车的维护:

(1)教练车坚持实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等。

(2)日常维护由教练员负责。

(3)一级维护由教练员协助学校修理厂进行。

(4)二级维护由学校修理厂负责。

(5)教练车维护内容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

(6)教练车维护后要认真填写车辆技术档案。

教练车检查:

(1)教练车检查是指对教练车的车容、安全性能、安全状况及使用情况的人工检查。

(2)检查内容:车容车貌、转向、制动、灯光的技术状况;灭火器、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副加速踏板、副离合器踏板使用性能。

(3)教练车检查采取教练员自检、训练队内教练车互检、学校安全部门抽检的方法。

(4)教练员坚持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三检”制。训练队每月组织一次互检,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检。

(5)检查中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教练车安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教练车

⑶ 教练车转为私家车报废年限是多少

按照教练车的使用期限报废。教练载客汽车转为私家车,改变使用性质的,仍按照教练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执行,小型教练载客汽车属于营运性质,只能使用10年。

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第六条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3)教练车多少年报废扩展阅读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七条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⑷ 教练车过户后报废期是多少

教练车过户后的报废期限还是按教练车报废期限规定实行,不按过户后的使用性质执行。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⑸ 教练车报废年限 10年还是15年

根据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2013年5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小型教练载客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在2013年5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也需执行现行报废年限为10年的规定。在2013年5月1日前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当在2014年4月30日前予以报废。在用教练载客汽车转为私人,改变使用性质的,仍按照教练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执行。

⑹ 教练车多少年报废

按新的《道法》规定教练汽车、教练摩托车均被划为非营运车辆,其检验期限按《道法》实施条例第16条执行,报废年限按照非营运车辆执行。大致上驾校大货、小货用车的报废年限是8年,小客报废年限是10年。由于教练车作业强度大,需由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严格检验,审批延缓。

⑺ 教练车车几年报废

按新的《道法》规定教练汽车、教练摩托车均被划为非营运车辆,其检验期限按《道法》实施条例第16条执行,报废年限按照非营运车辆执行。大致上驾校大货、小货用车的报废年限是8年,小客报废年限是10年。由于教练车作业强度大,需由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严格检验,审批延缓。

⑻ 教练车的使用年限

年限区别只是分车种:小客车、大客车、货车等,个不一样。还有使用性质。营运和非营运之分。驾校教练车并非营运车辆,所以和社会车辆报废年限相同,都是15年。十五年后开始延缓报废。

⑼ 驾校教练车几年报废可以延期吗

8年报废,可以延期的。

一、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和公安部《关于实施<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01]2号)精神。

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二、延缓报废

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

A、《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

B、《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9)教练车多少年报废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第十八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图案的喷涂以及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安装、使用规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

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

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⑽ 教练车报废年限

教练车报废年限分三种。
大型,15年;中型,12年;小型,10年。
上述为国家规定。

但各省规定年限可能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