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湖北省工商局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如何办理网上申报

我的营业执照到期了,怎么网上申报?

『贰』 湖北省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材料准备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2005年度提交正、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7、公司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年检报告书;
10、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叁』 企业年检一般需要那些材料〔我在武汉〕

武汉市企业工商年度检验规定

一、许可事项:企业年度检验。

二、许可数量:没有数量限制。

三、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武汉市企业年度检验试行办法》。

四、程序、期限:
企业申报年检,登记主管机关按照受理、审核、收费、加盖年检专用章、贴年检标识、发照程序,在法定时限规定30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企业承诺在7个工作日,1,000万元以下企业可当场办完年检手续。

五、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应提交文件、证件:
1、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或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一份(原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满一个会计年度(含一个会计年度)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含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验资报告(仅限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6、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提交有关具体项目前置许可证原件及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由企业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7、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二)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含办事处)年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或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的隶属法人公司已参加当年度年检的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法人公司公章);
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办理前置审批项目的,年检时应提交有关项目前置许可证原件及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
5、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或注册证原件。

(三)公司、企业法人年检提交的材料。
1、全体股东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或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或《公司年检报告书》一式二份;企业集团公司还应提交《企业集团年检报告》和集团证原件(集团随母公司一并进行年检);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加盖企业公章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上一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之间登记注册的公司,应提交经会计师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5、验资报告(仅限注册资本金分期到位、应在本年度内缴纳的企业);
6、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办理前置审批项目的,年检时应提交相关项目许可证原件及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由企业法人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7、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四)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或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3、分支机构上级法人企业的当年度通过年检执照副本复印件(由企业法人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4、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办理前置审批项目的,年检时应提交相关项目的许可证原件及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由企业法人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5、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

武汉市企业年度检验试行办法
(2000年12月11日经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2002-02-27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以下简称私营企业暂行实施细则)、《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工商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

本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仍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实施年检。

第三条 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是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对企业实行监督管理,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

第四条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各分局是企业年检的主管机关。

各分局可以委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工商所负责辖区内核准登记企业的年检。

第五条 每年1月1日至9月30日为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企业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检验的年检时间。

企业年检时间是由该企业的执照注册号的尾数而定,尾数是1的,年检时间为1月,尾数为2的,年检时间为2月,以此类推。另外,尾数为0的,年检时间为9月,尾数的确认是以第13位数而定。

在我市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准登记的企业,应以其登记主管机关在企业营业执照上标明的年检月份为该企业的年检月份,于每年同月30日以前到登记主管机关参加年检,该月顺延三个月的最后一日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企业进行年检的截止日期。当年登记注册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第六条 企业申报年检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年检报告书;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四)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非法分支机构随同企业法人执照一并年检,除提交(一)、(二)项文件外,还应提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公章(武汉市的企业法人在外地开办的分支机构或外地企业法人在武汉市开办的分支机构除外)。

公司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登记主管机关要求进行验资的其它企业,与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第七条 登记主管机关年检主要审查内容:
(一)企业使用名称与核准企业名称是否一致;
(二)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信所是否一致;
(三)企业在法定代表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后,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变更登记;
(四)公司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是否一致,以实物投资部分的产权是否在半年内办理了过户手续;

专利产权出资的,是否在一个月内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五)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
(六)企业法人设立后,发起人、股东和出资人是否有抽逃出资的行为;
(七)企业类型或者经济性质发生变化,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八)企业是否按照核准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九)企业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或者经营期限是否到期;
(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是否发生变化;
(十一)企业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
(十二)企业成立后是否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自行停业6个月以上;
(十三)法人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十四)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八条 登记主管机关在审查期间,根据情况可以要求企业提交补充材料和有关文件,也可以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有关人员说明情况。

第九条 登记主管机关将通过年检的企业,分为两种类别:A级企业和B级企业。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A类:
(一)未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行为的;
(二)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B类:
(一)虚报注册资本金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
(三)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四)未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的出资期限缴清出资的;
(五)公司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
(六)公司发起人、股东或者企业出资人在公司或企业成立后,抽逃出资的;
(七)不按时参加年检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
(八)有其他较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行为的。

企业的A、B类别的划分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条 登记主管机关对通过年检的企业,签署通过年检的意见,在其营业执照上加贴带有A、B级标记的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企业取得继续经营的资格。

第十一条 年检中被审为B级的企业,不得办理增设分支机构和增加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不得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 登记主管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
(一)企业实收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的;
(二)企业实收资本虽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但与注册资本相差悬殊的;
(三)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登记主管机关对不予通过年检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年检基本程序:
(一)企业申领、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资料;
(二)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企业年检资料;
(三)企业交纳年检费;
(四)登记主管机关加贴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
(五)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一个年度内的登记注册事项及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审查验证,签出审核意见,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发还营业执照。

第十五条 企业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或推迟年检的,可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根据企业需要办理年检手续。

第十六条 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申报的检,属于公司,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登记主管机关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十八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逐月将已参加年检的企业资料和检查、审核情况输入微机,建立企业年检监督管理台帐。逐日记载,按月统计,每年4月30日前进行年检汇总。

第十九条 发布公告: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年检的企业,由企业原登记机关分别发布吊销企业的所证公告和吊销企业公告。

第二十条 企业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肆』 在网上怎么操作个体营业执照年检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那么关于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与补办方法是什么您都了解过吗,今天就和企盈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企盈小编整理: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与补办方法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企盈小编整理: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与补办方法
二、如何补办营业执照
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⑷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伍』 工商年检费

企业工商年检费国家有统一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内
第六十二条 公司应容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年度检验费。年度检验费为50元。
个体工商户协会是群团组织,入会是自愿意的,是会员的才能缴费,工商局强收代收是错误的。

『陆』 湖北省工商执照年检网上如何办理

(一)登录
企业通过工商网站进入网上年检平台,选择登录方式。
方式一:企业无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输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标识和企业名称,网上年检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显示企业名称和注册号,企业确认后登录用户界面。
方式二:企业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将其插入电脑USB接口并输入密码。系统自动匹配,确认企业身份,企业登录用户界面。
(二)填写年检报告书
企业登录用户界面后点击“填写年检报告书”按钮。系统将根据登录企业的类型自动匹配相应的年检报告书。企业在网上填写年检报告书的过程中,可点击“暂存”按钮暂时保存所填写的内容,并可重复登录,对错漏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直至确认所有填写内容准确完整。
(三)申报
企业确认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根据网上年检报告书中设置的必输项和表间平衡进行判断和计算,不符合要求的,自动提示企业进行补充修改;符合要求的,将提示企业申报结果。
(四)预审
工商部门在企业申报网上年检后5个工作日内对其申报内容进行预审。
工商部门认为企业申报内容不完整或者有错误的,网上告知预审结果,并退回企业修改;认为企业申报内容完整且符合年检规定的,网上告知其预审结果;认为企业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网上告知预审结果,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工商年检窗口办理年检相关事宜;
(五)预审结果查询
企业登录网上年检用户界面,查询预审信息。
查询结果为“退回修改”的,点击“修改年检报告书”按钮,根据工商部门退回修改的意见对网上年检报告书内容作补充修改。
查询结果为“查看预审结果”的,根据告知书要求下载打印经预审的年检报告书,携带告知书所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年检相关事宜。
(六)复核
企业携带经预审的年检报告书和相关年检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年检复核。工商
(七)年检付费和年检戳记加盖
企业缴纳工商年检费后,工商部门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上加盖年检戳记。
部门依法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柒』 湖北社会保险网上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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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湖北省社会养老保险方法:
一、湖北省社保网上查询
登录湖北省社保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个人信息查询。
说明:
1、本系统现仅提供湖北省省直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信息查询;
2、初始密码为6位出生年月(如197801),首次登陆时请您修改密码;
3、注:出生年月为原单位申报的档案出生年月,若有不符,请联系单位核实。
二、湖北省社保电话查询
湖北省社保局社会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27-12333),内容包括:
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三、湖北省社保窗口查询
3、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湖北省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6华银大厦18楼
邮编:430071